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锦江区年度专项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比选采购邀请的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锦江区年度专项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比选采购邀请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管理,强化体检工作质控,中心拟开展锦江区年度专项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比选采购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
锦江区年度专项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JJCDCCG*******。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10万元。
四、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一)比选内容:2017年—2023年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审计金额约1300万。
(二)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即选定一家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推荐综合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综合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进行比选。
在比选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选人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第二中选候选人确定为中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见附件1);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六、报价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二)在比选过程中,评比委员如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比选申请人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比委员会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比选,其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
七、比选需提供文件
1. 包括本文第五项中提及的所有佐证资料;
2.省注协信用评级;
3.省内行业综合排名;
4.项目预计完成期限;
5.3年业务收入;
6.注册会计师人数;
7.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佐证资料;
8.售后承诺;
9.报价表。
八、比选文件的接收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17时,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时。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232室 (注: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密封袋上显著位置注明“采购编号:JJCDCCG*******”。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九、比选流程
区疾控中心将于2024年5月23日(如遇特殊情况,另择时间)组织开展本项目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将在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221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监督电话:********。
附件:1. 承诺函
标签: 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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