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润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肉鸡养殖项目拟审批公示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润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肉鸡养殖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5月17日我局拟对山东润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肉鸡养殖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jxhbxmsp@163.com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肉鸡养殖项目 |
建设地点 | 莒县桑园镇解家沟村南600米 |
建设单位 | 山东润扬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格睿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24栋鸡舍,1套粪污处理设备、配电室、净水机房、发电机房、办公室等设施,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等其他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及措施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年出栏肉鸡582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粪污处理恶臭及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密闭,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鸡舍通过加强管理,鸡舍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采用干清粪工艺,鸡粪日产日清,定期对鸡舍进行消毒、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臭气的影响强度与范围;项目恶臭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表2标准要求限值。臭气浓度须满足《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表6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鸡舍冲洗废水、鸡粪暂存区冲洗废水、鸡粪传送带冲洗废水、粪污车冲洗废水、水帘降温废水、生物除臭装置喷淋废水、超滤净水设备排污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三)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鸡粪、污水站污泥进入厂区内粪污处理区发酵后外售有机肥厂综合利用;废石英砂用于道路填平;净水污泥、废活性炭和废PP滤芯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超滤膜由供货厂家回收;病死鸡、不合格鸡、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厂内一般固废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标签: 肉鸡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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