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1.2采购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起自林芝地区八一镇真巴村,接既有国道318线,经巴河镇、工布江达、米拉山、墨竹工卡、达孜,止于拉萨市蔡公堂乡,复接既有国道318线,全长约398公里。全线设置八一、八一西、更章、百巴、巴河、工布江达、太昭、加兴、松多、目多、墨竹工卡、达孜12处互通式立交,另建互通连接线约3公里。同步建设施工便道(含地方公路恢复工程)约122公里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本次采购涉及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桥梁54座(其中小桥2座、中桥6座、大桥44座、特大桥2座)。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2.2服务期限:2024年06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的编制。

2.3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拉萨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指标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2.5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业绩(以取得专项批复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专项批复证明。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专项批复证明,若供应商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

(3)拟派人员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文或水资源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12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工伤、养老),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近三年经审计的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6)其他要求:无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4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4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等附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xizang.gov.cn)采购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4.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对在廉政建设、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环节出现不履约、不服从管理的咨询服务单位,采取“四个一律”,即:信用等级一律评为最低等次;一律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一律永久禁入西藏交通建设市场;一律抄告涉事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央企直接向国务院国资委反映。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 0891-*******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132*****901

电 子 邮 件:********@qq.com

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1.2采购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起自林芝地区八一镇真巴村,接既有国道318线,经巴河镇、工布江达、米拉山、墨竹工卡、达孜,止于拉萨市蔡公堂乡,复接既有国道318线,全长约398公里。全线设置八一、八一西、更章、百巴、巴河、工布江达、太昭、加兴、松多、目多、墨竹工卡、达孜12处互通式立交,另建互通连接线约3公里。同步建设施工便道(含地方公路恢复工程)约122公里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本次采购涉及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桥梁54座(其中小桥2座、中桥6座、大桥44座、特大桥2座)。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2.2服务期限:2024年06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的编制。

2.3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拉萨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指标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2.5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业绩(以取得专项批复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专项批复证明。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专项批复证明,若供应商提供的网页截图信息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

(3)拟派人员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文或水资源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12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工伤、养老),社保系统改革的省份,医疗、工伤保险可由其他相关系统打印。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自身原因出现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并附查询网页截图)。

(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近三年经审计的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6)其他要求:无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4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4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等附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xizang.gov.cn)采购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4.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对在廉政建设、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环节出现不履约、不服从管理的咨询服务单位,采取“四个一律”,即:信用等级一律评为最低等次;一律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一律永久禁入西藏交通建设市场;一律抄告涉事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央企直接向国务院国资委反映。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 0891-*******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阳光都市南区4栋2单元501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132*****901

电 子 邮 件:********@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影响评价 改造工程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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