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救灾物资采购项目(GXZC2016-G1-1046-CGZX)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救灾物资采购项目(GXZC2016-G1-1046-CGZX)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GXZC2016-G1-1046-CGZX)公开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14),现对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救灾物资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1046-CGZX

三、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A分标:救灾棉被(含棉胎和被套两部分8000床。

B分标:毛巾被20000床。

C分标:防寒服14000件。

D分标:6米高多功能场地投射照明灯4 台;9米高多功能场地投射照明灯3 台;手提喇叭式扩音器50台;小型救灾应急(汽油)发电机56台;小型扩音器 (手携式)650台。

E分标:玻璃钢救灾专用冲锋舟及拖架27艘。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 120万元;B分标: 180 万元;C分标: 140万元;D分标: 38.5万元;E分标: 121.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促进 小型和微型企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 月27日17时30分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 2.1 万元;B分标: 3.6 万元;C分标: 2.8 万元;D分标: 0.7 万元;E分标: 2.2 万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 月13 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账 号:****************8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 月13 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 月13 日10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

地址: 南宁市银海大道579号

联系人及电话: 石君宁,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张国铨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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