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儿滩镇六合村公益性墓地箱涵及增扩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苗儿滩镇六合村公益性墓地箱涵及增扩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龙山县苗儿滩镇六合村公益性墓地箱涵及增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函)
招标编号:LSLTZB 2016-58号
湖南佳佑建筑有限公司、龙山县工程公司、湖南省龙山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苗儿滩镇六合村公益性墓地箱涵及增扩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16]1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龙山县永乐园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山县龙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苗儿滩镇六合村公益性墓地箱涵及增扩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龙山县苗儿滩镇六合村
2.3 建设内容:新建一道长100米,净空2.5米×2.5米钢筋砼箱涵,墓园增扩面积范围内机械土石方、人行道、挡土墙、排水沟及台阶等基础性工程。招标合理价:壹佰玖拾陆万捌仟壹佰柒拾陆元零捌分(¥*******.08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保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7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3.00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帐户名称:龙山县建筑管理站、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龙山县支行新建路分理处、 帐 号: 18-***************。
5.2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06月28日17时0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时间: 2016年06月22日至2016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8日17时00分。
6.2报名地点:龙山县龙腾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路中段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二楼办公室)报名。
6.3 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只能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超过规定不予受理。
6.4 报名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如下:
(1)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5)项目负责人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6)企业负责人A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07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龙山县永乐园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137*****858
招标代理机构:龙山县龙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 章)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长沙路中段
联 系 人:胡先生、向先生
电 话:0743--*******
传 真:0743--*******
邮 箱:lsltzb@126.com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标签: 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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