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岭南府项目三期销售代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铁岭南府项目三期销售代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郴州市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中铁岭南府项目三期销售代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岭南府项目三期销售代理招标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DSYG-CZCG-2024-018
3、项目预算上限:
3.1 代理佣金费率:代理佣金费率不超过总销售合同额的1.8%(包含内、外场),销售底价和溢价部分结算费率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5、服务周期
(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三期住宅销售完成98%、商业销售完成90%、车位销售完成85%。
(2)本服务进度及服务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进度及服务周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按照约定的服务周期、招标人同意顺延或调整服务周期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记录;
(2)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5)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企业黑名单。
(6)要求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00),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若投标人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账 号: 7101 0309 0000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 日在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未被列入招标人企业黑名单承诺书原件⑥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的承诺书原件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6月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3栋2单元204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持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郴州市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9*****186
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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