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超声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超声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超声支气管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豫工程202*****001
2、招标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超声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5月1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发布。
二、更正信息
1、原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信誉要求现变更为:
3.2.1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原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3其他要求现变更为: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3.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3.3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4 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招标文件其他更正内容详见澄清文件,各投标人请下载澄清文件,以澄清文件为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63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82号院20号楼12层41号
联系人:闫栋
联系方式:155*****567
电子邮箱:zhengcai2021@163.com
日期:2024年05月16日
标签: 超声支气管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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