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招标公告
电力设备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项目部徐州枢纽供电单元改造工程
电力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XZSNTP-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徐州枢纽供电单元扩能改造工程,根据《上海铁路局关于徐州枢纽供电单元优化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上铁计函【2015】210号);徐州枢纽指挥部委托《徐州枢纽指挥部关于徐州枢纽供电单元优化扩能改造工程物资委托采购的函》(徐建筑物函【2016】144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关于徐州枢纽供电单元改造工程物资采购计划请示的批复》(电物管【2016】327号)批示,我项目部就徐州枢纽指挥部委托采购的物资已具备竞争性条件,现以公开形式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徐州枢纽供电单元优化扩能改造工程,分别为新建白云箱式开闭所1座和箱式变电站(143#、161#、004#、088#)4座。开闭所、开关站27.5KV进线分别采用一进一出、一进二出、一进三出、一进四出高压π箱连接。
具体建设地点分别为:徐州枢纽新建088#开关站一座;京沪下行线K793+700m至K793+900m新建004#开关站一座;京沪下行K794+800m至K794+400m新建白云开闭所一座;京沪上行K801+500m至K801+900m新建143#开关站一座;客机整备场机务段新建161#开关站一座。
建设资金来自上海路局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
工程总价9,987,998元;合同外甲设备4,616,520元。总工期为40天,计划于2016年7月1日开工,2016年8月10日竣工。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徐州供电单元扩能改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 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度至2015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竞争性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徐州枢纽供电单元扩能改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检察院盖章)。
3.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6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6 年6月23日15时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jgwzb@163.com。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 6月20日至 2015年6月23日,每日8:30 时至16: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发送《谈判申请表》扫描生版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响应。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招标组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招标人核实后确认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账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账号:3100 1599 9700 5000 9904
开户行:建行上海凉城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27日 14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3号楼3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上午14: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上海项目部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3号楼305室
联 系 人:安伟林
联系电话:150*****529
电子邮件:eebjgwzb@163.com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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