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建设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6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6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6-A-0391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6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建设项目。本项目计划在快速路及主干道现有的天桥、限高架等交通设施上,完成新建测速及卡口电子警察外场设备约200套。项目包含基础改造设计,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系统平台的对接以及一年的整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共分为2包进行招标。
第一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现有天桥、限高架上新建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100套,包括现有基础结构承载检验、安装支架设计及施工,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主要包括600万像素以上(含)高清卡口智能摄像机42套、300万像素以上(含)高清卡口智能摄像机48套、窄波雷达设备48套、全景摄像机10套、控制主机31台、LED补光灯、工业级交换机、机箱门锁、机箱管理设备等。实现新建卡口测速电子警察设备的平台接入,提供包含一年的整体运行维护服务。
第二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现有天桥、限高架上新建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102套,包括现有基础结构承载检验、安装支架设计及施工,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主要包括600万像素以上(含)高清卡口智能摄像机56套、300万像素以上(含)高清卡口智能摄像机36套、窄波雷达设备36套、全景摄像机10套、控制主机38台、LED补光灯、工业级交换机、机箱门锁、机箱管理设备等。实现新建卡口测速电子警察设备的平台接入,提供包含一年的整体运行维护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元。
第二包:*******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备或者委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对电子警察基础杆体进行设计,提供证书复印件。若属于委托设计,还须提供投标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负责对本项目电子警察基础杆体进行设计的委托意向协议。
3.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需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电子警察设备(含摄像机、控制主机、补光灯等组成)由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标准和《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补光灯由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T 1202-2014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0日9:00至2016年6月30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6月20日9:00至2016年7月15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7月15日9:00至9:30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7月15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16年7月15日9:45至12:00。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永锋
(二)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马宏刚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www.tjgpc.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服务热线:
1.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信息资源部电话:***-********
2.网上应答技术支持电话:信息资源部电话:***-********
3.采购文件咨询:招标部电话:***-********
4.评标业务咨询:评标部电话:***-********
5.质疑受理:采购执行与评估部电话:***-********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止。
2016年6月20日
标签: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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