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烟气超低排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锅炉烟气超低排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

2.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1×170t/h和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环保治污设施进行新增和改造维修,达到最新环保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完成烟气脱硝改造(SCR)全部系统和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的改造,本次采购为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的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4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且近三年以来具有一个同类工程业绩(1、近三年指2013年1月1日以来;2、同类工程指监理过单项投资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含脱销、脱硫和除尘);3、验证以合同为准)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且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 6月20日至 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邹城市新汽车站东门二楼)受理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1营业执照副本

4.1.2资质证书副本

4.1.3资格要求中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4.1.1~4.1.3)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共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海立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三兴路41号 地 址:邹城市新汽车站东门二楼

邮 编:273500 邮 编:273500

联系人:刘代苓联 系 人:徐涛

电 话:0537—******* 电 话:131*****772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sdhtzx@126.com


邹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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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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