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磐泰-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竞争性磋商
鑫磐泰-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2024CS-XHC039
项目名称: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若合同期内本项目对应的预算使用完毕则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2、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5、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6、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信用记录:①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
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正务联合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xmzwlh.com/)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将平台服务费缴交截图发至 xptjt888@163.com邮箱,我司将在收到邮件的一个工作日内发放本项目发售稿电子版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费
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备注项目编号、合同包等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榜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
联系方式:杨智铭 136*****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123金城楼
联系方式:印女士 178*****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女士
电 话: 178*****458
项目概况
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2024CS-XHC039
项目名称: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和排气检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若合同期内本项目对应的预算使用完毕则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2、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5、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6、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信用记录:①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
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正务联合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xmzwlh.com/)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将平台服务费缴交截图发至 xptjt888@163.com邮箱,我司将在收到邮件的一个工作日内发放本项目发售稿电子版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费
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到账(备注项目编号、合同包等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榜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
联系方式:杨智铭 136*****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5号123金城楼
联系方式:印女士 178*****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女士
电 话: 17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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