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招标公告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招标公告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4-05-17 15:10:55
采购计划编号:******-2024-***** 预算金额:1,611,464.64 元 采购品目:其他信息化设备
代理机构: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项目经办人:武娜 项目负责人:武娜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WZB******
项目名称: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11,464.6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11,464.6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11,464.6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之日起90天内。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响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智能化信息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4年06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二号楼5楼557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颖雯
电话:0757-********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4年05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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