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废资产处置比选公告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废资产处置比选公告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处置报废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公司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报废。其中有高速拍摄仪18个、台式电脑10台、分体式空调2台、节能灶1个,账面原值合计******元。

二、比选原则:合理最高价原则,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人。当出现同价时,优先选取注册资金更高的公司。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及提交资料

1、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报废资产类别且具有相关回收资质(提供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价人可从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7时止,将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二段116号608室)。

四、资格审查

2024年5月24日17时前,收集报价人资料,对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公司,组织进行现场看样。

五、评标

2024年5月29日上午10时,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司授权代表递交密封报价单,报价分别以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填写,如两者不一致时,则以大写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评标。

六、成交及付款

(一)竞标结果现场向参与竞标报价人进行公布。

(二)最终竞买成交人必需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与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处置合同。

(三)处置时间:分两批次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第一批次在签订合同后2天内将第一批回收款以转账形式汇入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账户,确认到账2天内将报废物资运走。第二批次暂定于7月处置,具体时间以我中心通知为准,将回收款以转账形式汇入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账户,确认到账2天内将报废物资运走。

第一批次处置物品:分体式空调2台、节能灶1个。

第二批次处置物品:高速拍摄仪18个、台式电脑10台。

(四)物资拆除、搬运、保管、运输、交通等费用由成交人自理。竞买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处置报废物资,如出现任何事故及责任,均与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关。

七、比选地点: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会议室(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二段116号6楼)。

联 系 人: 熊老师 028-********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废资产处置比选公告.pdf

标签: 报废资产处置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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