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鸣龙楼及垃圾场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化工大学鸣龙楼及垃圾场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化工大学鸣龙楼及垃圾场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5-17 15:50 |
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鸣龙楼及垃圾场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SY********)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鸣龙楼及垃圾场路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13,775.0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13,775.05元 采购需求:沈阳化工大学鸣龙楼及垃圾场路面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街沈阳化工大学。本项目属于修缮工程,主要包括鸣龙楼至垃圾房方向的道路面层铣刨,破损路面修复,路面外扩;鸣龙楼至食堂方向的道路外扩;5号学生宿舍门前塌陷路面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话: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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