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优生筛查系统招标公告
孕前优生筛查系统招标公告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需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孕前优生筛查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1.孕前优生筛查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28.5万元.
包括”
(1)宣传、教育,随访平台,建立孕前优生家庭档案,知情同意书,一般情况检查,体格检查,临床检查,妇科B超检查,随访(早孕随访、妊娠结局…),数据、结果上传、导入、统计,文件归档,服务器软件,端口服务器6套,
(2)硬件: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8.5万元、出资比例100%。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还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与孕前优生工作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通过CMMI认证。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及生产厂家近三年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投标
四. 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从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即2016年6月21日—6月27日(中午休息),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生产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销商除须携带上款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关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
3.代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事宜。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丽
集中采购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 刘跃武
电话****-******** 传真:****-********
邮编:130200
九.本次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告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农安政府网。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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