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桂1402破1号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桂1402破1号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2022)桂14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2023)桂1402破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广西广君合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担任管理人。2023年12月1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并于2023年12月28日批准德达公司重整计划。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落实《重整计划》内容,特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内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德达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曾用名 | - | 企业规模 | S(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
注册号 | 450*****0003500 | 进出口企业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陆景丽 | 组织机构代码 | ********-8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日期 | 2006-11-21 | 核准日期 | 2013-10-23 |
营业期限 | 2006-11-21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员规模 | 50—99人 | 参保人数 | 0(2022年报) |
国标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英文名 | Guangxi Deda Investment Co., Ltd.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友谊茗城第16栋 | ||
经营范围 | 对房地产、市场开发、交通能源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具备经营场所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德达公司资产总体情况
序号 | 业态 | 数量 | 面积 (单位:㎡) | 备注 | 是否重整范围 |
1 | 三期商铺 | 36间 | 4167.58 | 在建工程 | 重整投资范围 |
2 | 一期车位 | 325个,其中已抵押303个,未抵押的22个其中已销售20个(未网签) | *****.75 | 部分出售 | |
3 | 二期车位 | 314个 | *****.03 | ||
4 | 三期车位 | 规划344个 | *****.10 | 在建工程 | |
资产亮点 德达“友谊茗城”小区位置好,位于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崇左市地处南宁、柳州、桂林三大城市的交汇处,交通便利,且紧邻越南,具有独特的边境优势,这为崇左市的商业房地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友谊茗城位于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友谊大道全长4500米,是崇左市新城区连接旧城区的主要交通干道,也是出入城的重要通道,沿线人流、物流、车流集中,该道路两边的地产资源稀缺宝贵。 “友谊茗城”小区的住宅均已售罄,且入住率高,生活气息浓厚,为商业地产开发提供天然稳定的客源。投资人可根据当地居民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各类商业项目,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随着该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车位开发、商业地产的价值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
第二部分 投资人招募要求和报名方式
由于友谊茗城的资产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故管理人按照实际情况,将重整范围内的资产分为两类,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意向择一类进行报名或全选报名。
Ⅰ类资产招募:友谊茗城项目(三期)续建工程(第一阶段)
一、招募对象
(1)共益债投资人、工程建设方、商管运营方。
(2)对上述招募对象,同一家报名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共益债投资人/工程建设方/商管运营方择一选择报名,也可多选、全选报名。
二、招募各方的职责基本要求
1.共益债投资人
(1)为友谊茗城项目(三期)续建工程(第一阶段)续建提供必需的资金。
(2)承诺总投资不低于¥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2.工程建设方
(1)工程建设方按照工程量招标清单的工程范围,完成施工内容。(工程量招标清单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2)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干。
3.商管运营方
负责组建友谊茗城小区(三期)待售商铺的运营团队。工作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代理销售、代理租赁、梳理前期所有销售数据、制定项目的价格策略、制定营销策略、宣传推广、商铺招商、商铺管理、举行各类活动、物料设计印刷及制作、客服工作、销售培训、协同管理人处理突发事件等。
三、友谊茗城项目(三期)续建工程(第一阶段)的待售资产情况
待售资产 (建筑面积合计4167.58㎡) | 栋号 | 商铺号 | 建筑面积(㎡) |
13# | 第13栋101号房 | 41.39 | |
第13栋102号房 | 39.85 | ||
第13栋103号房 | 35.87 | ||
第13栋105号房 | 31.88 | ||
第13栋106号房 | 47.82 | ||
第13栋107号房 | 47.82 | ||
第13栋108号房 | 32.88 | ||
第13栋109号房 | 35.87 | ||
第13栋110号房 | 39.35 | ||
第13栋111号房 | 40.38 | ||
第13栋112号房 | 36.8 | ||
第13栋113号房 | 33.73 | ||
第13栋115号房 | 49.07 | ||
第13栋116号房 | 49.07 | ||
第13栋117号房 | 32.71 | ||
第13栋118号房 | 36.8 | ||
14# | 第14栋101号房 | 84 | |
第14栋102号房 | 215.44 | ||
第14栋103号房 | 215.69 | ||
第14栋105号房 | 67.74 | ||
第14栋106号房 | 59.53 | ||
第14栋107号房 | 224.29 | ||
第14栋108号房 | 187.42 | ||
第14栋109号房 | 259.88 | ||
第14栋110号房 | 249.86 | ||
第14栋111号房 | 151.91 | ||
第14栋112号房 | 147.54 | ||
第14栋113号房 | 147.54 | ||
第14栋115号房 | 147.54 | ||
15# | 第15栋101号房 | 150.25 | |
第15栋102号房 | 150.25 | ||
第15栋103号房 | 150.25 | ||
第15栋105号房 | 150.25 | ||
第15栋106号房 | 301.94 | ||
第15栋107号房 | 248.09 | ||
第15栋108号房 | 226.88 | ||
磋商保证金 | ¥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
四、报名人条件
1.报名人可以是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名人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2.可以单独报名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报名,组成报名联合体的企业应当全部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3若意向投资人为广西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或有成功完成重大破产重整项目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提交报名文件及磋商保证金交纳
1.决定参与“友谊茗城项目(三期)续建工程(第一阶段)”的报名人,应于2024年6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并于提交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磋商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账户:200*****040******)。
2.“友谊茗城项目(三期)续建工程(第一阶段)”磋商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3.若报名人存在如下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入德达公司财产,已投入的资金列入劣后债权受偿,并有权重新进行投资人招募:
(1)该报名人被确定为中选对象后,拒不签署相关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2)管理人依照中选对象磋商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同意执行,但其未能按照过会方案执行的;
(3)违反与管理人签订的保密协议义务的。
4.如评审小组或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确定报名方案未被选中,管理人将在方案未被选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磋商保证金。
5.如管理人根据与中选对象的磋商方案拟定的相关方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磋商保证金。
六、报名文件的编制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人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报名人需明确是对“共益债投资人/工程建设方/商管运营方”招募事项择一选择报名,还是多选、全选报名。并根据报名事项,针对性提交投资/施工/运营方案,方案应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3)其他相关附件,包括:
①自然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③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投资人是非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现行有效公司章程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报名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德达公司重整投资/提供施工服务/提供运营服务的决议原件。
报名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报名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报名人公章,如报名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七、报名文件的提交
1.报名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报名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报名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报名人应将报名文件一式一份装袋密封。
(3)报名人提交报名文件时,需提供与报名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存入U盘或光盘,与报名文件一起密封。
2.提交地点
报名文件接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3栋909-920室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莫律师 电话:177 7601 7274
Ⅱ类资产招募:友谊茗城(一期、二期)地下室停车位
一、招募对象
(1)共益债投资人、工程建设方、商管运营方。
(2)对上述招募对象,同一家报名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共益债投资人/工程建设方/商管运营方择一选择报名,也可多选、全选报名。
二、招募各方的职责基本要求
1.共益债投资人
(1)为友谊茗城(一期、二期)地下室车位提供接管、修缮、运营所必需的资金。
(2)承诺总投资不低于¥1,800,0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2.工程建设方
工程建设方按照工程量招标清单的工程范围,完成施工内容。(工程量招标清单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3.商管运营方
负责组建友谊茗城(一期、二期)地下室的运营团队。工作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代理销售、代理租赁、梳理前期所有销售数据、制定项目的价格策略、制定营销策略、宣传推广、商铺招商、商铺管理、举行各类活动、物料设计印刷及制作、客服工作、销售培训、协同管理人处理突发事件等。
三、友谊茗城(一期、二期)地下室停车位的资产概况
资产概况 (评估市场总价值********元)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面积(㎡) | 评估市场价值(元) | 资产现状 |
一期地下室车位 | 325个,其中已抵押303个,未抵押的22(其中已销售20个) | *****.75 | 该些车位均为产权车位。由于德达公司历史原因,长期一直未能进行有效的运营和管理,存在业主占用、僵尸车长期霸位、道闸照明等设施损坏、缺失等失序状态。 | ||
二期地下室车位(未售) | 314个 | *****.03 |
四、报名人条件
1.报名人可以是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名人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2.可以单独报名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报名,组成报名联合体的企业应当全部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3若意向投资人为广西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或有成功完成重大破产重整项目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提交报名文件及磋商保证金交纳
1.决定参与“友谊茗城(一期、二期)地下室停车位”重整的报名人,应于2024年6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并于提交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磋商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账户:200*****040******)。
2.“友谊茗城(一期、二期)地下室停车位”重整磋商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3.若报名人存在如下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入德达公司财产,已投入的资金列入劣后债权受偿,并有权重新进行投资人招募:
(1)该报名人被确定为中选对象后,拒不签署相关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2)管理人依照中选对象磋商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同意执行,但其未能按照过会方案执行的;
(3)违反与管理人签订的保密协议义务的。
4.如评审小组或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确定报名方案未被选中,管理人将在方案未被选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磋商保证金。
5.如管理人根据与中选对象的磋商方案拟定的相关方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磋商保证金。
六、报名文件的编制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人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报名人需明确对共益债投资人、工程建设方、商管运营方共同报名,还是择一报名。并根据报名事项,针对性提交投资/施工/运营方案,方案应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3)其他相关附件,包括:
①自然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③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投资人是非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现行有效公司章程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报名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德达公司重整投资/提供施工服务/提供运营服务的决议原件。
报名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报名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报名人公章,如报名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七、报名文件的提交
1.报名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报名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报名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报名人应将报名文件一式一份装袋密封。
(3)报名人提交报名文件时,需提供与报名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存入U盘或光盘,与报名文件一起密封。
2.提交地点
报名文件接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3栋909-920室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莫律师 电话:177 7601 7274
第三部分 招募须知及风险提示
一、招募须知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各方的监督的要求和理念,本次招募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以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报名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报名人对德达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德达公司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报名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报名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同意按照德达公司现状进行参加本案重整活动,也视为对本次报名招募和评审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德达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五)本招募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管理人有权视破产案件进展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和评审工作,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七)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利息、费用等补偿或赔偿责任。
(八)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风险提示
(一)目前德达公司名下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管理人已发函要求有关法院解除查封,但是目前尚未全部解除。
(二)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三)评估报告所披露的资产情况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以现场交接时的实际状况、数量为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本招募公告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只作为招募的参考文件,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身尽调结果确定重整投资文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具有独立性。
(四)因德达公司停业多年,停业期间缺乏规范管理,存在部分建设工程相关基础性文件缺失的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并对后续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以及是否可以续建等作出充分的风险判断,并作出应对措施。
(五)因本次重整可能涉及不动产(主要指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过户及续建,为此,所产生的税费负担(尤其是德达公司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应充分预估应补缴的税费)、政府对于不动产的建设规划变更风险、征用拆迁、企业合规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安全、建设施工许可、经营项目许可等)等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审慎评判决策、自行协调解决,管理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关于重整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因重整企业债务减免产生利得部分所得税征收等问题,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相关法律及政策,自行承担税务责任及风险。
(七)因德达公司停业多年,停业期间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部分财务账册及原始凭证存在灭失的情况,因该情况导致德达公司无法清算或者造成德达公司损失的相关风险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悉。对于股东的出资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时作充分的风险分析,全面预测如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情形而可能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相关法律风险。
(八)报名人必须保证参与投资资金的合法性,偿债资金不得向社会公众募集。
上述风险仅为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所作出的提示,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三、其他事项
(一)管理人将在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组织评审小组或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遴选。
(二)本公告不构成德达公司的要约或承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三)本公告关于德达公司概况的叙述和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对公告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及存在的重大遗漏,提供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决策所需的德达公司相关事实及情况、资料,敬请自行开展充分的尽职调查工作,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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