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装备公司场地租赁服务采购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装备公司场地租赁服务采购
采办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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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装备公司场地租赁服务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装备公司场地租赁服务 |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技术文件》 | 2024.5 |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 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承包商提供的施工场地/临时堆场需为自有场地/堆场或在租赁有效期内;提供的租赁场地必须在浙江省舟山市; (4)具备Q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本次报价允许服务商参与。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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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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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hh31@cnooc.com.cn
标签: 场地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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