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消防检测招标公告

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消防检测招标公告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消防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 CZCVCCG-*******


招标人: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盖单位章)
日 期: 二○一六年六月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消防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代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CZCVCCG-*******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消防检测项目
3、工程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0000.00M2(最终决算面积以房产测绘为准),项目概算约6.3万元。具体详见下附表:
4、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二、检测依据
(1)《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国家其他相关规范及标准;
(7)相关文件。
三、检测内容及质量要求
本次消防检测内容包括电气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照明与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等;本项目消防检测质量要求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并满足消防验收。须按规范要求完成所有消防检测工作,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并满足消防验收,配合业主单位,确保消防验收通过。
四、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二级或二级以上服务资格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消防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7)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1

文件发出时间

2016年6月20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收件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时 间:2016年7月5日 09时00分

地 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会议室(滁州市醉翁西路101号)

3

答疑材料

2016 年6月24日17时前,投标人如对本交易文件有疑问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4@qq.com。招标人将在2016年6月25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ysf.com)“公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5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5日09 时00分;

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会议室(滁州市醉翁西路101号)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中标通知书发放

8

招标单位联系人

及咨询电话

招 标 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联 系 人:柳炳成

联系电话:****-*******

1、工程概况及地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合计总面积约:210000.00平方米。(最终决算面积以房产测绘为准),
2、检测内容及质量要求
本次消防检测内容包括电气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照明与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等;本工程消防检测质量要求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并满足消防验收,并满足消防验收,配合业主单位,确保消防验收通过。
3、其他要求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方式(所谓全费用是指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所需发生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检测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人工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代理费、税金等检测现场的所有配合费用(检测单位必须独立完成作业)。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4、工期
中标单位在建设单位的节点工期要求的时间内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建设部颁布的相关法令、规范进行全过程施工监控,否则将取消施工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5、付款
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一年后支付。
6、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过程监控全部完成后,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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