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第一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HZB2024-TZ-009
为进一步推进芷江侗族自治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对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第一期)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社会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第一期)
2、招标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建设及投资规模:本期拟土地开发建设规模约2500亩、新增耕地指标约2000亩,投资估算5000万元,具体实施范围和面积在我县后备资源库中选址。
4、招标范围:社会投资主体负责该项目的整体开发建设,需负责包括项目前期选址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选址复核、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直至取得耕地指标确认及协助完成指标交易的全部工作;全额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程施工费和其他费用等直至获得耕地指标确认、入库所有的资金及指标入库后的5年耕种(含指标入库当年)。
5、合作期限:社会投资主体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发项目耕地指标的确认及入库。项目合作期限为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期项目指标交易和项目结算之日止。
6、合作模式:社会投资主体根据项目批复实施区域,负责项目实施至耕地指标确认及交易等系列工作。确认后的耕地指标归县人民政府所有,招标人按合同约定价格按地类等级进行补贴回购,回购款按指标交易金额到账比例拨付。
7、风险:本项目中标方为该项目社会投资主体,一切风险由社会投资主体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资质及信誉条件: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范围须包括‘农田修复、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或‘土地整治服务’等相关经营业务。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以上条件社会投资方要主动提供相关依据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该资质及信誉条件)
(二)业绩条件:社会投资方须具备从事土地整治类项目社会投资工作的经验及能力,参加招标的企业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材料)近五年内有一个及以上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社会投资土地综合整治类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三)投资能力条件:
社会投资方须具备足够的投资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投资能力的资料)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三、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
参加招标的企业,报名前需缴纳贰拾万元整(¥******.00)投标保证金,并通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到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账号:1914 1001 0910 0062 00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庆丰支行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第一期)”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第一期)”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
(二)履约担保(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500万元
六、社会投资方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单位介绍信);
(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三)工商营业执照;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五)保证金到账确认单;
(六)业绩证明材料;
(七)投资能力材料。
七、报名资料的递交
(一)报名资料的递交:按本公告第六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五溪财富中心1313室)
(四)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开标时间为 2024年 4 月? 23? 日09 时30分,地点为: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五溪财富中心131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chnzj.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凯旋路240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湘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五溪财富中心1313室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745-*******、173*****502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在本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后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说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标签: 耕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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