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QAZB2016-019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龙凤城建设项目(1#、2#、3#、4#)已由 乾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乾发改审批字【2016】3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龙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455.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乾安县乾安镇,丽水路南侧,白驹街西侧。
2.4工程建设工期:2016年7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2月15日,工期15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应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拟派出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 (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17日至 2016年6月2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乾安县中信招标公司处持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安全员B证(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月12日 9 时00 分,地点为乾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龙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乾安县乾安镇 邮编: 131400
联系人:李国辉
电话:182*****77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乾安县安定大路1369号四楼 联系人: 许海龙
电话: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