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附件—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doc
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已由阿克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阿发改投〔2024〕3号文件和阿克塞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阿农水发〔2024〕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解决。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酒泉桀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建367万m3调蓄水池至阿克塞县抗旱应急调蓄水池连通管线,包括水系连通工程末端至抗旱应急调蓄水池进口段连通管道3.0km、水系连通工程在建367万m3调蓄水池出水及分水管道0.72km(其中:1、与阿克塞县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在建调蓄水池出水管衔接管道300.0m,延伸与一体化工程配水明渠衔接,采用DN1200涂塑钢管;2、调蓄水池向连通管线、抗旱应急调蓄水池连通管420.0m,DN1000球墨铸铁管),管道附属阀井5座(管线空气阀井2座、首端控制阀井1座、冬不拉分水阀井1座、367万m3调蓄水池控制分水阀井)。
工程规模:水系连通工程末端至抗旱应急调蓄水池进口段连通管道桩号0+000~2+450段设计流量0.22m3/s,设计管径DN400mm;桩号2+450~3+000段设计流量1.38m3/s,设计管径DN1000mm;水系连通工程在建367万m3调蓄水池出水及分水管道设计管径DN1000mm。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工程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2024年1月至5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扫描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书。
3.5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若不能进场履职,项目法人将解除合同,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6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上网站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资料为准)。
3.7投标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7日内须在阿克塞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8本项目投标人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9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承诺书及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2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承诺书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招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注: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要求,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等官方网站查询并下载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之一。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上述平台做好单位人员信息填报和信息维护工作;并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且人员信息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信息填报、维护不及时等导致信息查询不到、信息查询结果与投标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日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指南》。
4.3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递交:本项目须提交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4年5月22日17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后附)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发送至邮箱*********@qq.com。
5、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09时00分
5.2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09时00分
5.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操作手册”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操作手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7.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7.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
7.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地址:阿克塞县红柳湾镇金山路26号
联系人:哈德提
电话:151*****400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桀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8号金领广场A座9-6号
联系人:李志珍
电话:188*****566
2024年5月17日
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委托代理人 (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职务 | 职业资格 | ||||||||||||
级别 | 注册编号 | |||||||||||||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注册资金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有效截止时间 | |||||||||||||
施工项目经理 | 专业 类别 | 注册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证号 | ||||||||||||
施工员 | 资格证书号 | 安全员 | 资格证书号 | |||||||||||
质量员 | 资格证书号 | 材料员 | 资格证书号 | |||||||||||
资料员 | 资格证书号 | |||||||||||||
施工业绩情况 |
注:1.本表内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发送至邮箱的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为注册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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