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和街、锦华路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2016年广和街、锦华路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安市2016年广和街、锦华路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AZB2016-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2016年广和街、锦华路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标段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大发改资字【2016】97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 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占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2.2 招标工程规模(招标内容):锦华路(长白街-广和街西200米)、广和街(江城路-英雄路),道路全长共1682米,总占地面积60180平方米。其中给水工程:DN400-600管道长1670米;雨水工程:d500-d800钢筋混凝土管道长1904米(含预留);污水工程:d400钢筋混凝土管道长1904米;供热工程:DN250-DN350管道长700*2米;燃气工程DN160管道长1630米。

2.3 监理招标范围:对招标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4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大安市广和街、锦华路。

2.6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服务周期为 365 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8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监理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监理招标项目 --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6 6 21 日至 2016 6 __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 11:00 时,下午_ 14:00 时至 17: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9)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7 11 9 30分,地点为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大安市锦华路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郭寒 电话: 138*****519

招标代理机构:大安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

邮编: 131300 联系人:孙浩电话:****-*******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 6 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网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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