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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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的通知


《衡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3年10月19日,经2023年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8次专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19日获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公布有效期限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8日,共计30天。

公布内容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划(2021-2035年)〉的批复》(见附图1)

二、文本主要内容

(一)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衡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的排放及运输处置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解决我市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问题,特编制《衡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推动和保障我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落地建设,满足我市未来各项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需求。

(二)规划范围:衡阳市中心城区(包括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

(三)规模预测:衡阳市中心城区规划近期至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年处理量需250万吨/年;远期至203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年处理量达到300万吨/年以上。至规划期末,我市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总年处理量为350万吨(含衡阳县西渡镇约50万吨),衡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可以达到90.00%,基本可以满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要求的需求。

规划布局:

1.三厂(保留2厂,新增1厂)分别为:一是京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保留,位于蒸湘区呆鹰岭镇振兴村,占地面积5.3公顷(含一、二期),规划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二是金岭环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保留,位于珠晖区东阳渡镇东风村,占地面积10.3公顷,现已形成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骨料生产线;三是樟树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新增,位于珠晖区东三环西侧,东阳渡民星村樟树湾组,用地权属为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41公顷,规划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骨料生产。

2.一中心:衡西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中心,性质为规划新建,位于衡阳县樟树乡,新建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年,含建筑垃圾填埋、调配、分拣、资源化利用、办公配套等设施。是整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的功能、填埋消纳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

三、主要图纸

(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图(见附图2)


衡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附图1:



附图2:


标签: 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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