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司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一期-非招标公告
甘肃公司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一期-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根据集团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及《油气管网集中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技术导则》,在新址建设功能完备、基础设施齐全的集中监视及应急指挥中心,实行24 小时实时监视,管道运行状态、设备设施状态、综合安防防护、管道完整性、巡检、安全作业、管道泄漏监测等数据集中监视,为应急指挥和异常处置提供技术支撑。本项目为临时过渡阶段,实现甘肃公司所辖管道基本监视功能。本项目设计范围涉及甘肃公司临时生产监视中心自控系统、通信系统建设方案。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
施工内容:
三、资格要求
1 为扩大竞争、广泛寻源,该项目在数字供应链平台对本项目需求进行公告(具体时间以采购文件审批通过时间为准),实施公开采购。邀请符合公告资格要求且报名的单位参与本次采购。 2 资质能力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应为一般纳税人; 2 .2投标人应为原厂产品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 2.3 投标人需提供近 1 年(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1 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 信誉要求: 3.1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2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4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须提供承诺函) 3.5 被列为国家管网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以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4 其他要求: 4.1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谈判中同时谈判。 4.2 投标人所提供谈判资料须为中文版,如有非中文版须提供翻译版资料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料。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 186*****021
邮箱:*********@qq.com
标签: 应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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