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事记”编纂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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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大事记”编纂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K04-F3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某大事记”编纂

二、项目编号:2024-JK04-F3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1

“某某大事记”编纂

(1)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印刷。

(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北京市海淀区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28万元;

3.最高限价:28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方可参加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视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在乙级以上(含乙级),业务种类为涉密文件资料,资质在有效期内。(特别要求: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刷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某某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某某监督管理。相关供应商需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5 月17日至5月24日,每日上午8 :00 至11 :00 ,下午14 :30 至17 :00 。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在乙级以上(含乙级),业务种类为涉密文件资料,资质在有效期内。(特别要求: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刷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某某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某某监督管理。相关供应商需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携带原件现场核对)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其具体谈判资格将根据评审现场所提交的谈判文件判定。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指定授权代表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第7项特定资格材料必须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 010-********(项目咨询)

刘助理 010-********(采购文件申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郭助理 010-********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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