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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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询比采购公

(招标编号:LNXD-2024-ZBDL-090/2024-XB-DT-11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大
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共包含四个子项
目分别为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局部路段限速调整项目,交通标线修复养护
工程,声屏障增设和改造工程。其中标志基础、护栏基础、直壁式混凝土护栏
、桥梁护栏基座需使用C25、C30、C40等型号混凝土约12220m。本次采购项目
主要为混凝土罐车车辆租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优化提升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供货截止期限为
2021年5月1日至响应载止日)
内,供应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于本项目混凝土罐车租赁5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三、信誉要求:(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
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
扣或者吊销执照;(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
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租赁的混凝土罐车不得少于采购范围备注
台数。如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不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行
驶证复印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或车辆保险单复印件或购车合同复印件,如为供
应商租赁的,须提供不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租赁合同应清晰显示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或车辆保险单复印
件或购车合同复印件。自有及租赁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显示供应商相应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1 nxinda2021@163.co
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名称+090混凝土罐车租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④填写完整的获
取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⑤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银行账号:2105011
0888000000453:汇款应备注单位名称和用途。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
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附属楼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附属楼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范围:见附件1: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
准):
3、服务地点:辽宁省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

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
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话:13897988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人:谷先生、杨先生

话:024-83738627
电子邮件:1 nxinda2021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釜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101
附件1:采购范围与技术要求

细目
规格
预估
是否含
是否含
是否含进退
预估
单位

名称
型号
总台
燃油
操作人员
场费用
进场

数量
混凝土
10m
台班
900



罐车
10台
备注:混凝土罐车搅拌容积≥10立方米,混凝土搅拌桶旋转速度0
16r/mi,混凝土残留率≤3%,车况良好并每台罐车配一名有经验的操作手。

下!
附件2:获取文件登记表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获取时间
备注
注:本表格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工程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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