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双河市生产调度用房室外附属配套土建工程施工采购_比选公告
博州双河市生产调度用房室外附属配套土建工程施工采购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博乐分公司双河市生产调度用房室外附属配套土建工程,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施工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工程概况与比选内容 (1)项目名称:博乐分公司双河市生产调度用房室外附属配套土建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双河市 (5)工期:自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成 (6)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双河市生产调度用房室外附属配套土建工程施工。施工内容包含生产调度用房室外道路、场坪、围墙、大门、安防监控、土方换填;室外给排水、热力、电力、通信管网施工以及绿化工程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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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社保证明材料,且该建造师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项目组配备人员需提供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预算员、一名质检员、一名材料员、一名资料员,提供对应六类人员资格证书及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具备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室外配套建设类项目),其中每个单项合同金额或单个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18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6)不存在下列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7)信誉要求:须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经营状况承诺书》的相关要求。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21时30分至2024年05月20日21时31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15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黄信电话:139*****000 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三街88号广东大厦14层) 项目负责人:霍巍、张雨薇、潘磊、李静 联系人:霍巍 电话:0991-*******-8010、170*****557 邮编:****** 传真:0991-******* 电子邮件:*********@qq.com 异议渠道:*****.cn/PublicObjectiononline/?projectId=XJ000000000000137266&projectType=1&actionType=3&actionId=68c774d0cc7844d9883de9d54528ce69">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 ||||||||||
九、附加项 9.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资格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9.2应答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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