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湖一策”年综合整治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河湖一策”年综合整治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一河(湖)一策”2025-2027年综合整治方案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DP-ZC-********-01-01

项目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一河(湖)一策”2025-2027年综合整治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购需求:“一河(湖)一策”2025-2027年综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对我县设立各级河长的河流,即跃进河、东金线河、白吉河、湖东排水河等57条河道及29座水库进行2025-2027年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的编制。

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权凭证,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0538-*******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龙山大街857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53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 张经理

电话:0538-*******

标签: 综合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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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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