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租赁职工通勤车含乘务人员接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租赁职工通勤车含乘务人员接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租赁职工通勤车(含乘务人员接送)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GD-24-03 )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租赁职工通勤车(含乘务人员接送)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租赁职工通勤车(含乘务人员接送)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站点

备注

1

中型客车

(含驾驶员)

19座

每台车/趟(往返)

1

包头东站

路线1

2

中型客车

(含驾驶员)

19座

每台车/趟(往返)

1

包头东站

路线2

3

中型客车

(含驾驶员)

19座

每台车/趟(往返)

1

乌拉特前旗站

路线3

3.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其他要求:

6.1 报价人须具有包车客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道路经营许可证》。

6.2 参与职工通勤运输的每台车辆必须有单独的《道路运输证》。

6.3 参与职工通勤运输的车辆保险要求:三者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险:每座不低于100万元。

6.4 承担职工通勤运输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实际驾驶客运车辆5年以上。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 20:00至2024年0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包头供电段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

邮 编: ******

互联网邮箱:hhhttljbtgddclk@163.com

技术联系电话:0472-*******,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472-******* ,联系人:吕工

2024 年 5 月 17 日

,呼和浩特,包头

标签: 通勤车 接送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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