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宁波市北仑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宁波市北仑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在北仑区(开发区)确定的区域内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公共汽车客运(俗称:公交客运)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即区(县)及以上政府指定经营单位。北仑区(开发区)原公共汽车经营由3家单位承接,分别是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简称北仑公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绿岛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梅山公交)、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简称大榭公交)。北仑公交分别于2023年6月、2024年1月吸纳梅山公交、大榭公交公交车辆和驾驶人员。目前梅山公交公共汽车经营许可证已注销,大榭公交拟于下步注销。北仑区(开发区)全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都由北仑公交提供。
2024年,北仑公交正式划转至区属国企交通投资集团,因此本项目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运作。鉴于目前全区范围内仅有北仑公交具备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的法定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特定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规定,经过全面、细致的综合评估与审慎的考量,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采购,并确定由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承接方,以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与高效执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波市北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龙角山路11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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