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滨县老建筑公司家属院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内主体项目设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滨县老建筑公司家属院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内主体项目设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滨县老建筑公司家属院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内)主体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淮财磋商采购-2024-15 | |||||||||||||||
2、项目名称: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滨县老建筑公司家属院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内)主体项目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56,4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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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拟建项目含老建筑公司家属院、公安局家属楼、老政府家属院、粮食局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商业集团家属院、乌龙酒厂家属院、烟草局家属院、邮政家属院、豫东商贸城家属院、质监局家属院共11处老旧小区红线内主体改造项目设计,改造内容为:外墙粉刷、楼顶防水、防盗窗一体改造、化粪池改造、避雷设施等 5.2服务期限:5日历天 5.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 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1年,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内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淮河大道南侧 | |||||||||||||||
联系人:崔建军 | |||||||||||||||
联系方式:155*****33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淮滨县科苑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淮河大道南侧 | |||||||||||||||
联系人:李勇 | |||||||||||||||
联系方式:138*****21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崔建军 | |||||||||||||||
联系方式:15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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