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招标公告

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6-217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招标采购所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6年7月6日组织空调、空气源热泵机组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空调、空气源热泵机组
标段号序号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备注
一1机房专用空调13.8KW(服务于昆都仑召站房通信机械室)台2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2机房专用空调7.46KW(服务于昆都仑召站房信息机房)台2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3机房专用空调13.8KW(服务于昆都仑召信号机械室(信号计算机房2台,信号机械室3台))台5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4机房专用空调7.46KW(服务于二道沙河站房通信机械室)台2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5机房专用空调7.46KW(服务于二道沙河站房信息机房)台2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6机房专用空调7.46KW(服务于新贤城站房通信机械室)台2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7机房专用空调7.46KW(服务于新贤城站房信息机房)台2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8基站空调6.0KW(服务于包头枢纽环线探测机房)台1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9空气源热泵机组132KW(服务于昆都仑召站房)台1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10机房专用空调21.7kW(服务于新贤城牵引变电所控制室)台3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11机房专用空调4.85kW(服务于新贤城牵引变电所通信机械室)台2中标后30日内包头枢纽环线施工现场
表中如注有产品企业型号的指采购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相当于此型号,不代表指定生产厂。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2.辅助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3、质量保证要求:卖方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①按买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卖方无条件补齐。②2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包换,3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修复或更换。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6、配件、附件要求:①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按说明书配置配件;②附技术说明书。③附属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供应。
7.交货日期要求:见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代理商供货时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技术证件(合格证)随货交付需方。代理商所供产品必须为授权生产厂原厂产品。
8.付款方式: 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款一年后付清,详见合同约定。
9.验收方式: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
10.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注册资金(本)不低于2000万元的生产厂或注册资金(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代理商。⑥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8时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鑫
招标文件咨询传真电话:****-******* 联系人:秦彦杰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张志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www.hhtljzbw.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上角“进入呼和铁路局招标网”,标书下载栏目中下载) ;或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3363,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如15—235—2、15—235—5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6 年 6 月 20 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投标资格条件,有生产供应能力的企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有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①营业执照彩印件,税务登记证彩印件、组织代码证彩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印件;③相关技术鉴定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④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⑤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⑥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掌握招标人对采购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三、关于投标文件的说明
1.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主要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投标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检测检验报告;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物资设备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投标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对本次采购的所有项目必须全投
6.中标人中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投标物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物资设备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9.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①投标文件要求一式 两 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③投标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④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招标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信函、传真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定标办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唱标后由主持人对投标单位满足三家及以上的项目公开宣读最高限价。
六、关于评标的说明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投标人投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招标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但投标人如报价最低,其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
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取:
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服务费缴纳后凭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收据到招标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用户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1)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收费许可及相关规定,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将向所有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服务费收费。服务费收取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
中 标 金 额(万元)费 率
100以下(含100)1.5%
100(不含)—500(含500)1.1%
500以上0.8%
详情咨询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3)服务费汇款开户行、帐户、账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组织的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投标文件的否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价格确认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中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其它物资设备设定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可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拒绝其投标的唯一理由。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价格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拒绝其投标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3.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4.投标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投标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减少、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投标人不足三家(报名家数或购买招标文件家数,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家数)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开标时投标人满足三家,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该包件按照否决全部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投标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重新招标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由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投标都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投标处理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时,由于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废标,标书费不再收取。
十一、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通过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和呼铁局供应商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可从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渠道招标评审中,若分项中标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可从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注明履约有效期,并附中标产品明细等资料。
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或分数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要注明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的几个包件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规定的包件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包件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十三、评标纪律
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书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二、投标书格式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______物资设备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招标物资设备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
2.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5.如果我方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投标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招标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投标物资设备数量、单价、合价、备品备件参考价格(如需提供)、投标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
四、投标企业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4.与本次投标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五、投标物资设备报告
1.投标物资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投标物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对投标物资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随机附件、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
5.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6.售后服务、培训。
7.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依据路局企法处有关规定执行。
招投标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0471—*******
呼和浩特铁路局纪委监察处0471—*******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6年6月20日
附表:商务要求及技术规格书
附表:

机房专用空调招标商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主要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需具备机电安装资质; 4.投标产品须具有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及安全运行证明,在近三年无铁道部以及路局安全质量事故。


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2016年5月30日

改建铁路包头枢纽
包环线开行客车项目
施工图


空调设备及机房专用空调
技术规格书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一、工程概述
新建昆都仑召站站房夏季采用空气源热泵空调机组制冷,候车大厅采用全空气末端形式,办公房间采用风机盘管末端系统形式。全线内的信息机房、通信机械室、信号计算机房、信号机械室、探测机房等房屋采用机房专用空调器制冷供热。
新建新贤城牵引变电所控制室、通信机械室采用机房专用空调器制冷供热。
二、适用环境及公用条件
2.1 包头市气象及环境条件
项目 单位数值
海拨高度米1067.2
平均气压hPa895.2
平均气温℃7.2
最热月平均气温℃21.67
最冷月平均气温℃-8.03
极端最高气温℃39.2
极端最低气温℃-31.4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31.7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43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19.7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55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16.6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m/s2.6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mm2.4
最大季节冻土深度mm157
2.2工作条件要求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应满足在环境温度-30~48℃,相对湿度≤90%、日晒雨淋的条件下,每天24小时、每年365天连续正常运行。在此环境温度下均应能制冷或制热。空气源热泵室外机应能满足环境温度-15~48℃,相对湿度≤90%、日晒雨淋的条件下,每天24小时。在此环境温度下均应能制冷或制热。
三、技术标准
——《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19413-2003)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年);
——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T 1051-2010);
——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YD/T 1363 -2005);
——《通信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范》(中国电信[2006]331 号)。
——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11
——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A类机房标准GB 50174-2008
——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50019-2015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
—— 《通信电源和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YDN023-1996
——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T 5003-2005
—— 《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 5002-2005
—— 《中国电信数据中心机房电源、空调环境设计规范(暂行)》、《中国电信数据中心机房电源、空调环境验收规范(暂行)》 (编号:DXJS1007-2005)
—— GB 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信机房空调维护规程》
—— 电网综1997(472)号文《通信电源、机房空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暂行规定》
—— 电网交1999(625)号文《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前端智能设备通讯协议》
——《噪声水平标准》 ARI-575
——《机械制冷安全规范》 美国暖通制冷空调工程师学会ASHRAE/ANSI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4-2010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2008
——《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 GB10891-1989
——《制冷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4330-1999
——《制冷剂干燥用干燥剂的试验方法》 GB/T 23680-2009
——《液管用制冷剂干燥器试验方法》 GB/T 23684-2009
—— 《容积式制冷剂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 5773-2004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7778-2008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8624-200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388
——《产品标牌》 GB/T1330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7758-2010
四、空气源热泵空调机组技术规格书
(一) 通用要求
1.总体要求
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本招标文件中供货合同相关技术条款有存在矛盾的地方,则以本技术规范为准。投标人需对本技术规范书各项条款作出响应,如有异议需在答疑阶段提出,否则视为重大偏差。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验收、操作和技术人员培训、质保期(24个月)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这些费用。
2.2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如果没有注明适用范围(如:某些设备配置或某些设备不配置之类的限定),则是对所有投标设备的要求,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基本条件
3.1室外环境:使用环境空气温度低于46℃,相对湿度小于90%
3.2配电条件:室外机配电条件为三相交流电380V±10%,50±1Hz。投标设备的控制柜随投标设备配套供应,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4.通用要求:
4.1投标设备必须通过有关国际或国内认证,如通过ISO9001、ISO14001、ISO18000认证,以及机械安全方面的认证。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不应低于投标设备设计、制造、试验、验收和安全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出现两者差异,以较高要求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所投货物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设备国家节能认证证书,如国家对投标产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或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能提供产品的相关认证证书。
4.2投标人保证提供投标设备为全新的合格产品,必须在工厂完成组装。必须在工厂进行整机性能试验,试验内容包括额定负荷和部分负荷下的各项性能试验,并提供详细试验数据。
4.3投标设备必须是投标人近年来定型投产的该规格型号的成熟产品,中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由国家或国际认可授权的标准测试机构执行认证,证明符合有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并应提交测试报告。
4.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设备原理图、外形尺寸、基础尺寸、控制原理图、接线图、产品样本,提供本产品业绩及相关文字说明,提供操作手册和设备维修手册(以上资料应全部为中文版)。
4.5在招标人最终验收并接收投标设备前,必须保证投标设备在最后验收时都处于最佳状态,直到最终验收,并且移交给招标人。
4.6投标人须说明投标设备生产集成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组件、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产地等,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
4.7投标人须提供保证投标设备在质保期内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和人员服务费用等,在投标书中列出清单,提供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制造厂和产地,其价格含在总价中。
4.8投标人还须保证,在质保期满后5年内以优惠价格提供维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备品备件和人员服务费用等。并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清单,标明名称、单价,其费用在投标书中明列,但不包括在总价中。
4.9所有的基本控制系统、驱动系统和主机必须有合格的至少12个月的可靠性运行记录。
4.10投标设备必须满足运行期内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的需要。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必须做到到达故障现场时间不大于4小时。
4.11投标设备应采用RS-485接口,必须提供开放的通讯协议,并提供全部监视及控制信息,以实现远程监视和控制。必须提供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机组、群控主机使用的接口转换装置,能够实现与中央控制系统互联。
4.12投标设备设计必须考虑防火、防尘、环保、耐用、节能、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并以安全为原则。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和防火规范要求。
4.13投标人在投标设备设计制造时要充分考虑电压瞬间高压、设备进水、短路等非正常情况发生时,避免重要或价值高部件损坏的措施。
4.14为确保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满足设计要求的系统功能,通过招标确定中标商后,应进行设计联络.设计联络的成果以《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确认表》或《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的形式体现。设计方应在《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确认表》上签字认可。
5.相关标准、规范
5.1投标设备须遵守最新版本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序号标 准 名 称标准号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2《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JB/T4750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4《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4330
5制冷和空调设备名义工况一般规定JB/T7666
6开关柜标准中国标准 GB3906
国际标准IEC298、60298
7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中国标准 GB1985
国际标准 IEC129
8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GB12218
9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GB/T18429
10盘管 耐压试验与密封性检查JB/T9064
11空调用通风机GB10080
1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级功率的测定GB9068
13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 17758
14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GB/T18430.1
15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
5.2标准及规范是投标设备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为了使投标设备满足本工程的需要,还要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提出其它相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5.3标准、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
6.备用件
6.1中标人在施工现场的备件仓库应备有齐全、充足的备品备件,以便安装以及将来使用过程中的设备维护工作,这将作为评标的一部分内容。如果由于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备品备件给工程造成延期或延长日后运行过程中故障修复时间,则招标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对其进行惩罚。
6.2招标人有权检查中标人备品备件的状况,确保中标人在现场或在工程所在地的备件仓库储备有足够多的备用件,以备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快速和有效的更换零件。
6.3招标人原则上优先选用中标人或中标人委托的单位作为维修保养单位。中标人承诺在空调使用寿命期年内,保证备件的供应,中标人始终能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优质原厂的备件。投入使用后7年内提供备件的时间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订单后3天内供货;投入使用后8~15年内提供备件的时间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订单后7天内供货。否则相对上述约定每延迟一日,则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2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延迟日期超过20天后,则每延迟一日,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4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质保期的相关规定
7.1中标人应在两年的质保期内为其根据本合同出售的空调主机设备提供免费的维修保养服务,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7.2中标人提供的保养工作须在招标人指定的设备非工作时间进行。
7.3中标人自备所有用于维修保养的工具、仪器、材料。
7.4现场清洁:中标人应随时将所有多余材料、设备和垃圾清理和移出其负责的工作场所,保持所有设备区域的清洁整齐,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保证空调设备内外保持清洁。中标人同意保证其活动不污染和损坏邻近工作区域的所有建筑物装修、地板和设备。中标人将清洁所有工作区域并修复由于其工作造成的损坏。
7.5中标人应选派经验丰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作维修保养服务。
7.6中标人须保证设备在质保期内始终能安全运行,并且要保证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各种性能指标参数。
7.7故障修复时间:故障的修复时间不大于8小时;如果需要更换重要部件,其修复时间允许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48小时。修复时间从设备发生故障时起计算。
7.8中标人在对空调维修保养时维修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7.9由于中标人维修保养问题给招标人或运营单位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10中标人在维修服务时,更换的部件必须采用全新的、经设备整机制造商认可的、在品质、型号等方面与原部件相同的部件,并且使用设备整机制造商提供或推荐的润滑剂。
7.11中标人有责任提供备品部件的详细库存清单以及按季度监控和报告库存情况。招标人可以与中标人一起对相关的帐目进行检查,以保证符合规定。
8使用寿命
8.1空调主机的整机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在主机设备寿命期内,中标人应始终保证空调的安全运行,由于中标人责任(如产品品质缺陷)给招标人或运营单位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2部件制造日期:所有部件的制造日期不能比合同规定的整机出厂日期提前4个月以上。
8.3部件产地:所有部件及整机质量都由整机制造商负责。整机合格证必须由整机制造商开具。
9.培训
9.1中标人应为招标人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理、设备安装、设备维修等。
9.2设备操作人员接受培训人数按照3人/站计算。
9.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9.4被培训人员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果中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是免费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项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二)空气源热泵空调机组主要性能及参数
1、详细技术说明
1.1 投标方将提供供货范围内的风冷热泵型空调机组的设计、设备和材料;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清单上所列的设备材料完整,并且所选择的这些设备和材料必须是技术上先进、成熟,经济上合理的产品,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能使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机组报价应包含主机、制冷剂管道、制冷剂、冷凝管、保温、电源线、控制柜及控制系统、安装附件等。
1.2 供货范围数据表中各数据项允许波动情况说明
(1)标准空气工况
室外机制冷运转范围0℃~48℃,制热运转范围-15℃~16℃
(2)机组的COP和IPLV限制的规定应满足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一级能效有关规定。
(3)机组制冷量和热泵制热量应不小于名义规定值的95%,机组消耗总电功率应不小于机组名义消耗电功率的110%(热泵制热消耗总电功率不包括辅助电加热消耗功率)。
(4)非标准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不低于机组明示值的92%,冷(热)水的压力损失应不大于机组名义规定值的115%。
(5)机组在标准空气工况下的供冷量的实测值和额定值的允许偏差应在±5%范围内。
(6)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机组尺寸为参考尺寸,各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投标机组尺寸大于参考尺寸,偏差应应不大于5%;如投标机组尺寸小于参考尺寸则不限。数据表中所列技术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投标人必须进行实质性应答,并列出具体参数。该类指标不得有漏报。如所报参数有偏差,须在以上所述允许范围内,否则将承担被招标人拒绝的风险。
1.3 机组为风冷热泵型,制冷剂采用环保冷媒,应提供制冷剂和润滑油的首次充注。
1.4 在设备装运前,所有零部件装配以及电器接线均在工厂内完成,制冷剂以及油品的加注,冷媒管路的压力试验,真空度试验,泄漏试验,以及机组的凝露试验等都应在工厂内完成,机组面板为双壁保温面板,保温材料为聚氨脂整体发泡成型,发泡密度不小于50kg/m3,保温材料厚度为:50mm。机组面板采用双层冷轧静电喷塑钢板结构,采用优质钢材制造并经静电喷塑 (机组外壳保证15年正常运行不锈蚀),钢板厚度不少于0.8mm,钢板为拉平,冷轧薄钢板,商业等级碳素钢,外机之间设有隔断防冷墙。机组外壳应有用于吊装用的起重吊耳。投标设备面板漏风率需小于1%,防冷桥因子需达到TB1级,并提供检测报告。机组框架和面板的承压能力需用机械强度计算说明。
1.5 焊接要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国家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包括本规范书列出的及未列出的)执行。
设备材质要求: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国家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包括本规范书列出的及未列出的) 执行。
1.6油漆:机组壁板采用静电喷塑,耐盐雾试验时间1000小时。
1.7压缩机: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等品质高效全封闭涡旋压缩机,每台机组至少保证有两台压缩机,每台压缩机有独立的制冷剂回路,当一个支路出现故障会或者除霜时,另一个支路能照常运行。压缩机应有合适的隔振和消声措施,以减少噪声和振动的传递。
1.8冷凝器:冷凝器管束采用高效铜管,冷凝器翅片形式,采用铝波纹翅片,冷凝器风机为进口低噪声轴流式风机,驱动方式为直联。冷凝器设计、制造应考虑现场水清扫,冷凝器风冷电机配有户外防雨罩。
1.9蒸发器盘管:蒸发器需采用高效铜管,对于多台压缩机组装的机组,每台压缩机都应有单独的冷剂管路。空气通过制冷盘管的最大迎风面风速不应超过3 m/s。最大盘管排数不超过8排。当直接蒸发段的盘管断面风速大于2.5m/s时,应设置挡水板,风速均匀度要求达到87%以上。
1.10膨胀阀:每个制冷回路至少设置一个(电子)膨胀阀,膨胀阀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1.11排水:机组顶部应做好坡度,利于机组的排水。
1.12机器重量:机组重量见数据表。
1.13机组性能: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能效比规定见前文。
1.14标志:电气接线图应永久粘附在控制面板的门上,所有有助于使用以及注意事项的标志应标明。招标方的设备编号,厂家的型号,系列,能力,大小和尺寸等。
1.15机组开门:机组的风机段,盘管段,过滤段以及机组的进口部分,应开门以供检修。门活页采用不锈钢,检修门应能从箱体的内部和外部开、关,检修门框边条需用中空橡胶防水减震密封条。
1.16积水盘应为双坡型不锈钢积水盘,采用至少1mm厚的不锈钢板制作,外表面采用防潮保温材料保温,以防止滴水盘外表面结露,盘管高度超过1200mm应设中间积水盘,积水盘长度应至少能覆盖整个盘管翅片长度,同时应有立管通向主积水盘,凝结水出口处带U型积水弯。在最低点设有带螺纹的镀锌钢管接口,其接口尺寸应能满足冷凝水流畅排出,排水管直径不小于DN25。滴水盘的冷凝水排放处应设置水封装置,以确保机组在设计条件下运行时,凝结水不溢出滴水盘,机组不漏风。投标方应有机组接地装置。对于电气部件和机组机座的不连续段,投标方应提供接地导体,使之成为连续段。机组内电磁阀,视镜,干燥过滤器等部件,高低压保护开关, 交流接触器为名牌厂家产品。
1.17电机:送风机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F级绝缘,电动机绕组须经浸渍使其绝缘具有抗潮性,防水型,电动机应能在55℃高温下连续运行。送风机电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电机机座可调整。风机电机轴承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
1.18电气:投标方提供的所有工厂安装的电气设备、电气接线、端子装置、设备接地及控制部件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应提供机组控制柜,与电力专业接口为控制柜电源总进线开关接线端子,元件采用ABB、西门子、施耐德等著名厂家产品或者同等品质的其他产品。投标方应提供机组控制柜与被控设备、元件、阀之间的电气电缆以及所需要的配管配线。屋顶式热泵型空调机组及控制柜屋顶露天设置应防雨。空调机组的电功率原则不得大于本技术规格书所提供的数值。
1.19过滤器:机组需配备初效过滤器和预留电子杀菌除尘过滤器安装条件。
1.20风机:风机要求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的高效低噪型风机。风机和电机采用弹簧支架进行隔振。风机在制造厂内应进行静动平衡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轴承的额定寿命应不小于15年。冷凝器风机采用名牌轴流风机。轴承润滑剂应能确保风机至少维持12个月运行周期而不需添加。电动机轴承应设有润滑油或油脂注入口,以便在不拆开电动机的情况下,能将润滑油注入轴承。润滑剂和密封件的更换或预防性维修时间应在维修手册内提供。离心风机应有为满足要求而设计的弹簧隔振装置。
1.21 振动:机组运转时的垂直振动不应大于15μm。
1.22控制系统:机组自带基于DDC控制的现场PLC控制箱, 采用意大利CAREL(卡乐)、德国SIEMENS(西门子)或美国Honeywell(霍尼韦尔)等知名品牌的PLC可编程序控制器,控制逻辑性强、判断准确、反应灵敏、动作准确,而且容易更新及维护。应能实现以下控制功能:
(1)控制机组的正常启动、运转、停机程序,保护压缩机及其它系统零件安全运转;
(2)全中文汉化的软件程序及人性化的操作画面,使操作人员操作无语言障碍;
(3)外部设备的控制电路可(应)与机组控制电路联锁控制,确保机组运转安全;
(4)故障发生时可自动停机报警,并可显示各故障原因,便于快速检查故障及检修工作;提供压缩机过热保护,反相保护,排气过热,压缩机过电流保护,风机电机过电流保护等。断电后自动到正常状态的归位。
(5)双压缩机以上,各压缩机顺序启动,并可自动轮换均衡运转;
(6)根据回风温度设值自动加卸载,控制室内温度恒定;用户还可根据需要调整设定值,满足不同室内温度要求;
(7)根据外部温度的变化自动控制散热风扇的运转数量,降低噪音及提高主机运转性能;
(8)可对外输出警报信号;
(9)机组控制器带有RS485接口以及MODBUS协议,能实施远程监控。具体接口在招标后与机电设备监控系统厂家结合后确定并提供。
1.23.投标人应提供大风量机组现场检验报告以说明机组现场使用性能情况。
1.24.投标人在产品设计时应采用权威机构认定的末端选型软件,并提供选型示例图。
1.25.投标人应充分说明技术研发能力以及投标产品相关专利技术,并提供证明。
2、空调设备报价均应包含设备费、安装费、运杂费、调试培训费等费用。包括室内外机及其所有冷媒管路制作、安装和调试、空调冷凝水管路制作以及提供与相关专业的设计接口和配合的服务等。
3. 空调器规格及数量详见设备数量表及施工图,安装详见施工设计图纸,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机房专用空调(含基站空调)技术性能要求
(一)、机房专用空调主要性能及参数
1.1所有机房专用空调报价应包含室内机(含过滤器等)、室外机、制冷剂管道、制冷剂、冷凝管、保温、电源线、风帽、控制系统、安装附件等,安装附件包括冷媒管支吊架、冷凝水管、室内和室外机包含机座。室内机落地安装,提供电气接口和通信接口,可实现远程监控。
1.2设备采用运行可靠、技术先进、空间节省、安装简单、维护方便、高效节
能、控制灵活的成熟产品。
1.3.设备监控软件要求:软件模块化结构,:任何软件模块的维护和更新都不影
响其它软件模块,软件具有容错能力。故障监视和诊断:软件能及时发现
故障并发出告警,能够自动恢复系统,不影响任何已建立的业务连接。兼
容性及升级:设备不同时期软件版本能向下兼容,软件版本易于升级,且
在升级的过程中不影响网路的性能与运行。
(二)、性能指标
2.1制冷量:供货范围所写为最小制冷需求量,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为负偏差,投标人需列表说明其产品满足招标要求。
2.2制冷剂:R22或其它环保冷媒,应提供制冷剂和润滑油的首次充注。
2.3显热比(显冷量/全冷量):≥0.93,投标人需列表说明其产品满足招标要求,并保留其计算公式。
2.4 冷风比:制冷量小于20KW机组冷风比≤5.2,制冷量大于20KW机组冷风比≤3.2 (制冷量/风量,单位W/m3)投标人需列表说明其产品满足招标要求,并保留其计算公式及数据。
2.5机外余压(Pa): ≥75,在风量不变的情况下最大可以提升到450Pa。
2.6电加热:供货范围所写为最小电加热需求量,投标人需列表说明其产品满足招标要求。电压等级:380V
2.7 机房专用空调考虑预留加湿条件。
2.8整机能效比:≥ 3.0,{能效比为机组全冷制冷量/(压缩机+室内风机+室外冷凝风机功率)}投标人需列表说明其产品满足招标要求,并保留其计算公式及数据。
2.9空调设备使用寿命:≥15年。应保证长年365天24小时运转,且能保证夏季温度为21-25度;冬季温度为18-22度,温度控制精度±1℃。机组无故障运行时间>10000小时或两年。
2.10室内风机传动方式要求为皮带式或直连式。
2.11送、回风方式为上送风前下回风。
2.12蒸发器采用高效内螺纹铜管、亲水铝箔,直板型斜置放置方式,方便日后清洗维护,并能有效防止涡流。
2.13空气过滤器:空气过滤器具备防尘防潮功能,过滤器要求参照欧洲G4标准。同时须满足GB/T 14295-93的过滤效率要求。阻燃等级符合安规要求,防尘效果符合机房运行环境标准洁净度要求。空气过滤器为方便定期更换,应便于清洗与重复使用,过滤器采用整体安装方式。
2.14电气、控制系统:
要求在供电系统突然断电的情况下,机组应具有来电自动重新启动功能。液晶显示器要求采用的内、外两套双控微电脑控制器,能显示温、湿度变化曲线。须注明品牌、原产地及主要配件。液晶显示面板能显示所有运行情况、报警信息, 具备楼层、及设定个别机组联网功能,具备本地和远端两种控制模式。具备有RS232或RS485接口协议完全公开,可指导操作者进行正确操作和故障判断。空调机组的电功率原则不得大于本技术规格书所提供的数值。通信机房空调需能够纳入既有动环监控系统控制。
2.15控制系统应具有温度设定、制冷及制热模式设定、风量调节功能,以及故障自我诊断功能,且具有设定开机、关机的时间功能。机组应具备各种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设有温度(温感探头)、湿度(湿感探头)、及各部件工作故障报警装置(本地和远端同时具备声光报警)。具备各种数据的保存、显示及累计功能,自带各种控制、检测仪表及控制阀门等设备,提供各自独有的控制功能。每台机组应带有可监测自身漏水情况的器件,以便实时监测空调机组自身供排水管的漏水情况,系统监测到漏水时,应发出声光告警并自动停止加湿系统运行。
2.16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风冷冷凝器可水平或垂直安装。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风冷冷凝器的风机电机、风机调速器、压力控制器等应有良好的防水性能。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冷凝器出厂时应保压,管路端口应有防止异物进入的措施。
室外冷凝风机可以根据冷凝压力或冷凝温度自动调节转速,达到节能的目的。
2.17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安装特性
在设计要求的室内、外组的安装正、负高差或水平距离条件下,机房专用空调机组能在较高效率下可靠运行。冷媒管路的当量长度单程距离可在50米以上,空调制冷量不低于标称值93%同时制冷管路垂直高度可以大于25m。
2.18室内空调机组可以靠墙安装,100%全正面维修。
2.19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为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工况和负荷下的应用。
2.20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零配件规格统一或成系列,并易于更换。
2.21机组电气线路的连接应整齐牢固,电线穿孔和接插头应采用绝缘管或其他适当的保护措施。
2.22每台机房专用空调由设备厂家配电源配电箱,机房专用空调至电源配电箱的线缆由设备厂家自带,线缆均采用无卤低烟阻燃交联聚乙烯型线缆,线缆长度暂按每台15m计列,电源配电箱采用明装型。
2.23机组应带有以下保护装置(至少,但不限于):
--制冷剂高压保护
--压缩机恒温保护
--电流过载保护
--风机电机过载保护
--散热器防结霜(冰)保护
--超负荷保护
--其它
2.24每件产品都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名称、商标;
--出厂日期、产品编号;
--电机功率、主要参数等
2.25总体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电压等级:380V±5% 50Hz
电机的绝缘等级:F级
防护等级:IP55标准
2.26机房专用空调外观:机房专用空调机组,整机及内隔音材料应采用环保、防火、防水、防腐蚀、防锈等功能的材料制作,表面颜色可选,其外形应美观大方。
2.27专用空调机组应满足工作环境下连续运行15年的质量保证,保证机组运行安全可靠,控制准确无误。
2.28所有空调设备报价均应包含设备费、安装费、运杂费、调试培训费等费用。包括室内外机及其所有冷媒管路制作、安装和调试、空调冷凝水管路制作以及提供与相关专业的设计接口和配合的服务等。机房专用空调室内外机组应配置钢制底座。
(三)、技术资料
3.1 随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
3.1.1 提供设备的产品说明(中文)和设备总图。投标文件应对设备的用途、功能、技术参数进行详细介绍,应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应答。
3.1.2 出具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材料。提供外购部件的规格和生产厂家。
3.1.3 提供设备零部件装配、电气控制以及外接数据接口等资料。
3.1.4 提供设备随机附件,包括名称、数量、定货号,并提供供货来源及价格。
3.1.5 提供保证投标设备在质保期内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和人员服务费用等,在投标书中列出清单,提供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制造厂和产地,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3.1.6 提供质保期外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的人工、交通等各项费用标准和方式。
3.2 随设备提供的技术资料
3.2.1 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提供安装调试说明和图纸资料,包括设备总图、设备基础图、给排水图、预埋件及风、水、气(汽)、电、网络管线图。设备的外形尺寸、自重、电力及外接数据接口等的资料。
3.2.2 中标方应提供设备出厂产品类型、商标、产品目录号、检验合格证书,国家空调设备检测部门的相关检测报告,随机附件清单。
3.2.3 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程序文件和验收技术要求文件。
3.2.4 中标方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纸质文档4套,可编辑电子文档1套),包括:图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3.2.4.1 图册
设备总图。
设备机械、风、水、气(汽)、电、网络系统原理及布线图、安装图、基础图和说明书、电气元件明细。
3.2.4.2 使用维护文档
设备的随机附件、易损易耗件、备品备件(含核心关键部件)清单,维修和保养说明书,设备操作规程。
3.2.5 所有技术文档和图纸必须内容完整、描述清晰,必须有中文说明,图表、符号及单位采用国际标准,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3.2.6 中标方应提供外购零部件、元器件清单,包括技术规格、产地、合格证及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
3.2.7 相关进口设备需随机提供由独立的商检机构开具的所有设备及相关部件的原产地证明。
(四)、验收
4.1 生产监督:招标方到中标方生产厂进行生产监督。
4.1.1 根据需要派人到中标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督促中标方按技术要求和规定期限制造生产。对设备的关键部件、选用材料、制造质量、装配精度、电器系统设计及原理等进行详细的了解和监督,中标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因监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4.1.2 招标方有义务对中标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2 预验收
4.2.1 根据需要,设备制造完成后招标方派技术人员到设备生产厂家按合同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2.2 预验收内容:中标方提供外购件合格证及自制件的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招标方对设备主要附件和配件的确认,对设备装配质量、主要功能及性能进行检查,中标方负责提供预验收报告及相关测量数据。
4.2.3 预验收项目全部合格后,中标方应该提供试验记录和试验结果供招标方确认,得到招标方书面确认之后设备才能发往用户安装地。
4.3 最终验收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在用户现场对设备按双方认可的验收文件进行最终验收。
4.3.1 中标方应在得到招标方阶段验收合格确认后15 天内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安装计划和方案。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招标方负责组织设备验收,中标方按照验收方案及招标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3.2连续测试的试件达到技术要求后,中标方提出设备的最终验收测试申请和验收方案(方案须经招标方确认同意),招标方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最后验收测试。设备达到技术要求后,在验收证书上签认。
4.3.3 中标方提供设备的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由具有检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首次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3.4 特种设备验收要求
4.3.4.1 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前,中标方组织相关人员和安装地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测试,首次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终验通过后双方在验收证书上签认。
4.3.4.2 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按特种设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使用证后方能投入使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验收
5.1 中标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安装计划和方案,并负责安装和测试工作,招标方予以配合。
5.2 设备基础施工前,中标方需与施工方对设备基础、预埋件等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因中标方原因施工基础不合格造成返工,费用及延期责任等由中标方负责。
5.3 中标方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日期,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5.4 中标方需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有关规定,办理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相关手续。
5.5 中标方需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5.6 中标方的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生产的规定及招标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规定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六). 培训
6.1 中标方免费负责对招标方的技术人员及操作工进行设备构造、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使操作、维护人员具备正确、独立操作设备及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2 培训内容及计划。
6.2.1 培训内容: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两个部分。理论知识包括:设备的结构、原理、装配、保养、安全规程;实际技能包括:安装、调试、编程、拆卸、控制、操作、检修工艺、禁忌操作、应急措施等。
6.2.2 培训计划及进度:
6.2.2.1 中标方应提前向招标方提供免费的正式培训教材(含电子课件),以便培训人员提前预习。
6.2.2.2 生产现场的培训:
根据需要,首次培训可安排在生产现场,由中标方对招标方技术人员依照培训教材进行完整系统的培训,学习内容包括设备的结构、原理、装配、保养、安全规程;以便技术人员了解设备的内部结构、电器控制原理等。
6.2.2.3 使用现场的培训:
在招标方现场安装过程中及投产初期,中标方及时派由机械、电器工程师及熟练技师组成的技术队伍,对使用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主要讲解安装、调试、编程、拆卸、控制、操作、检修工艺、禁忌操作、应急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进行实际演练,对操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直至达到能独立完成操作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6.3 培训人员及时间
各阶段培训人员及时间由双方根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
七、 质量保证期
7.1 设备整机的质保期为2年。自验收完毕、投入使用之日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中标方应该无偿提供设备维护和更换损伤的零部件。专用空调机组寿命应满足工作环境下连续运行15年,保证机组运行安全可靠,控制准确无误。
7.1.1主要部件和主体结构出现故障维修,整机质保期自修理完成、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2年)。
7.1.2外购设备或部件必须注明质保期且保证质保期不小于2年,如果其本身质保期大于2年的,按其自身质保期执行。
7.1.3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设备缺陷、故障等质量问题,招标方应尽快通知中标方,接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处理完毕。
7.1.4由于中标人维修保养问题给招标人或运营单位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2 设备存在设计缺陷,中标方须免费设计改造、完善性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在设备寿命期内,凡是由于中标方设计制造过程中违反基本技术规格或因设计错误、材质缺陷等(人为操作不当除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7.3 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维修调试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产品须退换。
7.4 质保期内,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软件免费升级。
7.5其他事项
7.5.1中标人应在两年的质保期内为其根据本合同出售的空调主机设备提供免费的维修保养服务,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7.5.2中标人提供的保养工作须在招标人指定的设备非工作时间进行。
7.5.3中标人自备所有用于维修保养的工具、仪器、材料。
7.5.4中标人应选派经验丰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作维修保养服务。
7.5.5中标人须保证设备在质保期内始终能安全运行,并且要保证设备达到合同约定的各种性能指标参数。
7.5.6中标人在对空调维修保养时维修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7.5.7由于中标人维修保养问题给招标人或运营单位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5.8中标人在维修服务时,更换的部件必须采用全新的、经设备整机制造商认可的、在品质、型号等方面与原部件相同的部件,并且使用设备整机制造商提供或推荐的润滑剂。
(八)、售后服务
8.1 在设备寿命期内,中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质保期后的设备维护,当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给用户做出响应,48小时内必须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投标文件中应对质保期后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备品备件和人员服务费用等详细列出清单,标明名称、单价。
8.2 在质保期到期之前,中标方应派售后服务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性能符合完好使用标准。
8.3 中标方应配备数量充足、价格优惠的备品备件,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
(九)、 运输
9.1 中标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中标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如中标方负责安装的,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管责任仍由中标方负责。
9.2 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并由中标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 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约定组织供货,合同物资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送达交货地点。
(十)、其他
10.1 关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应答要求
技术规格书应答分为三大部分:
(1)技术偏离情况说明。只对偏离条款列表进行简要说明;
(2)技术文件逐条响应情况。不得简单应答为“是”、“满足”、“完全响应”等,应附加响应说明,说明不得完全照抄技术条款原文;
(3)投标产品技术说明。为投标产品的自主描述,投标人可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详细描述原理、结构、优点、专利等情况。
10.2 本技术规格书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的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书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内容进行补充。


六、设备数量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13.8KW;制冷功率: ≤4.6KW;电加热量:≥6KW,加湿量:≥5Kg/h;最大运行功率:≤13.2KW;380V,50HZ,噪声≤50dB(A)。台2昆都仑召站房
(通信机械室)
2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7.46KW;制冷功率: ≤2.48KW;电加热量:≥4.5KW;加湿量:≥5Kg/h;最大运行功率:≤9KW;380V,50HZ,噪声≤50dB(A)。台2昆都仑召站房
(信息机房)
3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13.8KW;制冷功率: ≤4.6KW;电加热量:≥6KW,加湿量:≥5Kg/h;最大运行功率:≤13.2KW;380V,50HZ,噪声≤50dB(A)。台5昆都仑召信号机械室(信号计算机房2台,信号机械室3台)
4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7.46KW;制冷功率: ≤2.48KW;电加热量:≥4.5KW;加湿量:≥5Kg/h;最大运行功率:≤9KW;380V,50HZ,噪声≤50dB(A)。台2二道沙河站房(通信机械室)
5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7.46KW;制冷功率: ≤2.48KW;电加热量:≥4.5KW;加湿量:≥5Kg/h;最大运行功率:≤9KW;380V,50HZ,噪声≤50dB(A)。台2二道沙河站房(信息机房)
6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7.46KW;制冷功率: ≤2.48KW;电加热量:≥4.5KW;加湿量:≥5Kg/h;最大运行功率:≤9KW;380V,50HZ,噪声≤50dB(A)。台2新贤城站房(通信机械室)
7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7.46KW;制冷功率: ≤2.48KW;电加热量:≥4.5KW;加湿量:≥5Kg/h;最大运行功率:≤9KW;380V,50HZ,噪声≤50dB(A)。台2新贤城站房
(信息机房)
8基站空调制冷量:6.0KW;制冷功率:≤2KW电加热量:3.0KW,U=220V,最大运行功率:6.5KW,风量:1550m3/h,噪声≤60dB(A)台3包头北、包头东(2处)探测机房
9空气源热泵机组制热量144KW, 制冷量132KW,功率:38.8KW, 电压380V,水压降44KPa,工作环境温度范围-15~46℃,冬季供回水温度45/40℃, 夏季供回水温度7/12℃,自带控制柜。噪声≤65dB(A),运行重量≤1.4t台1昆都仑召站房
10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风量:6800m3/h,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21.7KW;功率:7.9kW,电加热量:9.0KW,加湿量≥5Kg/h;U=380V,50HZ,最大运行功率:19.4KW,室外机:U=380V,N=0.37KW,噪声≤50dB(A)。台3新贤城牵引变电所(控制室)
11机房专用空调风冷型,风冷机房专用空调,风量:1420m3/h,上送风(接风帽),制冷量:4.85KW;功率:1.8kW,电加热量:3.0KW,加湿量≥5Kg/h ,U=380V,50Hz最大运行功率:7.4KW室外机:U=380V,N=0.25KW,噪声≤50dB(A)。台2新贤城牵引变电所(通信机械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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