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256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

采购范围及要求

数量

技术要求和规格型号

PSA脱碳工程

PSA脱碳工程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地面以下土建、地面以上设备基础、消防、环保、劳安、分析化验除外)。

1套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

2.5项目工期:

响应人合理安排工期,保证装置2025年2月28日中交。

2.6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7质保期:货物安装并投入正常运行并被业主确认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最后一批货物运抵现场之日起24个月,以先到为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具有PSA脱碳(EPC)工程总承包业绩1项或PSA脱碳成套设备销售业绩1项,须附业绩证明。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3 企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3.4 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3.4.1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上述(1)、(2)、(3)项资质满足任意一个即可,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2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须有一项PSA脱碳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须附业绩证明。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4.3 拟派安全负责人资质要求:

(1)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上述(1)、(2)资质满足任意一项即可,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②供应商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申请人或申请人关联的公司与本项目不存在竞业关系。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⑤承诺在本项目应答全过程中,与磋商活动相关的成员均没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3.7.1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3.7.2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均无信誉要求所列情况,均满足资质要求3.1条资质条件,设计单位同时必须满足资质要求3.3条资质条件;

3.7.3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资格条件第3.2条的内容。

3.7.4拟派项目经理须由牵头方人员担任,并符合项目经理资质、业绩条件;

3.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响应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3楼2300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4年5月29日09:30。

6.2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3楼2300会议室。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7. 磋商步骤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商务、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步骤四: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8. 其他内容: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d.sinochemitc.com)上发布。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三层西侧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zhangboyu@goldwind.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联 系 人:薛浩然、杨雨晴、董浩然

联系电话:156*****589137*****943159*****797

电子邮件:xuehaora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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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总承包 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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