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招标公告

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招标公告





贵阳致尚汇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致尚汇宇预管字第2号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2024)黔0181破申16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启动贵阳致尚汇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致尚公司”)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贵阳致尚汇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致尚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为致尚公司及其开发建设的“致尚·西宸府”项目提供全部资产价值评估、财务专项审计的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贵阳致尚汇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H7QU54F,登记成立日期2018年9月1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8970万元,股权架构:贵州贵安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及运营;房地产开发。

二、项目概况

致尚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致尚·西宸府”工程建设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毛栗山村境内,东靠观山湖区、西临清镇市区、南接贵安新区、北接百花湖,项目分为A、B、C三个区域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03㎡,其中A区******.12㎡,别墅23套(尚未建设),洋房371套(15套未建设),商业65间,均未销售;B区******.72㎡,洋房479套,高层282套,小高层150套(90套未建设),商业173间(26间未建设),高层销售254套,洋房销售36套,小高层1套;C区******.19㎡,住宅,尚未建设。截止至今已售房产 290套。

注:实际施工完成情况以现场勘察核实的情况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一)评估机构

对“致尚·西宸府”项目截至2024年5月10日的全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括模拟清算状态下及持续经营状态下),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对偿债能力事项发表意见。

特别提示: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在建工程、车辆、办公设备、长期股权投资、对外债权等,另需对应收账款例如可收购房尾款情况进行清查梳理。

(二)审计机构

对致尚房开截至2024年5月10日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规定独立、公正进行审计,并出具资产负债专项清查审计报告,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清产核资审计、注册资本缴付情况审计、财务混同及关联交易审计、债权债务审计、可撤销事项审计、差欠职工工资情况、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挪用债务人财产审计、购房户交款情况审计(含明细)等,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四、基本要求及报价

(一)评估机构

1.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房地产估价一级资质、土地估价备案资质、资产评估师资质,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合计不少于3名,能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被信用中国纳入失信名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时间要求

(1)评估机构一经临时管理人选定,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2)应在收到临时管理人发送的《中标机构确认函》之次日起20日内完成,并提交书面工作成果。

3.竞选机构承诺和注意事项

(1)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2)接受并满足临时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3)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更正、说明;

(4)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应在3日内书面答复;

(5)如致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未更换评估机构的,应当根据重整程序的需要调整评估基准日更新报告;

(6)必要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7)必要时,为临时管理人提供专业知识咨询;

(8)须在项目所在地驻点办公,直至完成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当面沟通等工作。

4.报价、费用支付

(1)本次选聘工作不设最低、最高限价,由各竞选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格,不设置二轮报价环节。报价必须明确具体金额,只提供计算方式的,属于未充分响应招募公告,按废标处理。

(2)鉴于预重整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评估机构任何费用,待债务人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如预重整方案未获得表决通过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批准,则本次评估服务不支付费用。竞选机构在报价中要求在进场或完成工作后一定期限内支付费用,或提出附加条件更改临时管理人设定的费用支付条件的,属于未充分响应招募公告,按废标处理。

5.书面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予以佐证,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见本公告第五项评分标准,并要求在评分标准之后就资质条件第(2)项、竞选机构承诺和注意事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出具单独的承诺函。

(二)审计机构

1.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具备法定从业资质,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时间要求

(1)审计机构一经临时管理人选定,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2)应在收到临时管理人发送的《中标机构确认函》之次日起20日内提交书面工作成果。

3.竞选机构承诺和注意事项

(1)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2)接受并满足临时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及质量要求;

(3)根据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人民法院及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应在3日内书面答复;

(5)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对本项目某一事项或某几项事项具体细化审计服务工作,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并按时出具意见或报告;

(6)必要时,为临时管理人提供专业知识咨询;

(7)须在项目所在地驻点办公,直至完成现场资料收集、资产清点、当面沟通等工作。

4.报价、费用支付

(1)本次选聘工作不设最低、最高限价,由各竞选机构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格,不设置二轮报价环节。报价必须明确具体金额,只提供计算方式的,属于未充分响应招募公告,按废标处理。但是,竞选机构可以就“提供财产线索、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追收并最终成功追回等事项”提出服务费用奖励条款,该条款不视为未充分响应招募公告,但报价仍以明确具体的基础报价作为评选计分依据。

(2)鉴于本项目为预重整项目,前期不支付审计机构任何费用,待债务人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如预重整方案未获得表决通过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批准,则本次审计咨询服务不支付费用。竞选机构在报价中要求在进场或完成工作后一定期限内支付费用,或提出附加条件更改临时管理人设定的费用支付条件的,属于未充分响应招募公告,按废标处理。

5.书面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予以佐证,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见本公告第五项评分标准,并要求在评分标准之后就资质条件第(2)项、竞选机构承诺和注意事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出具单独的承诺函。

五、机构的确定

1.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方式选择本项目的评估、审计机构,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报名材料需按评分标准顺序和书面报名材料要求准备),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其报名资料和项目情况决定是否确定该机构为中标人或另行招募。

2.特别提醒:竞选机构若以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报名的,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评估、审计资质,但机构情况、人员配置及执业经验、业绩需以自身所有或所具备的为准,评审小组也将以此标准计算竞选机构得分。

3.本次竞选不设现场答疑环节,由评审小组依据各竞选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书面评选,评分第一名作为中标机构,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若有),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标机构原因导致临时管理人、人民法院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委托。

4.评估、审计机构的报价应为包干价,中标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5.竞标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临时管理人均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请有意承接本项目评估、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合计5份;不足5份的,属于未充分响应招募公告,按废标处理。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至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金马大道致尚·西宸府售楼部临时管理人办公室(邮寄提交的,需提前告知临时管理人,并提供在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交邮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任律师:166*****566;颜律师:130*****563

七、其他

竞选机构接受临时管理人发出的《中标机构确认函》并进场开展工作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开展工作或不履行合同,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竞选机构中标资格,不予支付费用,并有权要求该机构按中标金额赔偿违约金。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贵阳致尚汇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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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评估机构 审计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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