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粗铅竞价销售招标公告
2024年5月粗铅竞价销售招标公告
关于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粗铅竞价销售的公告
公告编号:SD********
尊敬的客户: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电子销售平台面向社会对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5月粗铅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备注说明 |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 粗铅 | 35 | 吨 | Pb:46.21%、Ag:*****g/t、Au:5.84g/t、Cu:2.45%、Sb:35.65%、Bi:4.4%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1、以上数量与品质仅供报价参考,结算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实际发货、检斤化验数据为准;
2、交货方式:出厂交货,客户自提;交货地点: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成品仓库。
3、本次粗铅销售含铅、含铜、含铋、含锑、含金、含银分别进行计价,其中含锑计价系数由客户进行报价,粗铅销售含铅、含铜、含铋、含金、含银采用固定价执行,含银采用分段计价模式。
(1)粗铅含铅按提货周期内实际加权平均品位计价,粗铅含铅单价=基准价×90%,基准价为甲方提货所在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海有色网1#铅锭平均价;
(2)粗铅含铜按提货周期内实际加权平均品位计价,粗铅含铜单价=基准价×30%,基准价为甲方提货所在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海有色网1#电解铜平均价;
(3)粗铅含铋按提货周期内实际加权平均品位计价,粗铅含铋单价=基准价×55%,基准价为甲方提货所在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海有色网精铋平均价;
(4)粗铅含锑按提货周期内实际加权平均品位计价,粗铅含锑单价=基准价×( 客户报价 )%,基准价为甲方提货所在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海有色网0#锑锭平均价;
(5)粗铅含金按单车实际品位计价,粗铅含金单价=基准价×80%,基准价为甲方提货所在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海有色网金99平均价;
(6)粗铅含银按提货周期内实际加权平均品位计价,粗铅含银单价=基准价×计价系数,基准价为甲方提货所在月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海有色网1#银平均价,计价系数按下表执行:
粗铅含银 | 计价系数(%) |
Ag≥8000g/t | 98 |
7000g/t≤Ag<8000 g/t | 96 |
6000g/t≤Ag<7000 g/t | 95 |
5000g/t≤Ag<6000 g/t | 94 |
4000g/t≤Ag<5000 g/t | 93 |
3000g/t≤Ag<4000 g/t | 92 |
2000g/t≤Ag<3000 g/t | 91 |
1000g/t≤Ag<2000 g/t | 90 |
900g/t≤Ag<1000 g/t | 89.5 |
800g/t≤Ag<900 g/t | 88 |
700g/t≤Ag<800 g/t | 86 |
500g/t≤Ag<700 g/t | 84 |
Ag<500 g/t | 不计价 |
4、要求报价前必须到现场查看实物,一经报价均视为已对货物查验,后期不再接受任何品质异议;
5、粗铅装运过程单车取样、制样,结算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检斤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
6、交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6月30日 ;
7、若客户未接到《价格确认函》,则表示贵司本次未中标;
8、看货联系人及资质审核人:徐马宁,电话:180*****393;
9、粗铅含其它元素不计价、不考核、 不扣款。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款到发货;以上品质仅供报价参考,结算按供方实际发货数量及检斤化验数据结果为准。 | |||||||||
三、提货要求: | |||||||||
发货按实物为准,具体提货时间按供方安排。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具体方式为: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chxz.chinalco.com.cn)→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平台地址:https://xs.chxz.com | |||||||||
业务联系人:何子艳,电话:184*****506; | |||||||||
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 10:00:00整。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参与报价的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满足并遵守《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客户准入条件及管理要求,自愿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标准缴纳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
六、信誉保证金要求: | |||||||||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执行,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购销信誉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购销信誉保证金”,保证金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 | |||||||||
(二)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后续不再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可申请退还购销信誉保证金(无息退还本金)。 | |||||||||
购销信誉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 | |||||||||
开户名称: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 | |||||||||
账号:310*****360********* | |||||||||
七、违约管理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五)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客户对我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50%–100%信誉保证金。 | |||||||||
(六)违约后保证金补充规定: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七)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八、其它要求 | |||||||||
(一)数量及品质情况仅为报价参考,合同签订后,需方按供方要求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费由需方承担。 | |||||||||
(二)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三)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四)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单,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邮件传送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我公司概不负责。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
2024年05月17日 |
标签: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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