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木峪尾矿库隐患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LB-2405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木峪尾矿库隐患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000 万元,招标人为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木峪尾矿库隐患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木峪尾矿库隐患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领取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灵宝市函谷大道与荆山西路交汇处天瑞大酒店十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灵宝市函谷大道与荆山西路交汇处天瑞大酒店十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木峪尾矿库隐患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人为灵宝双鑫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LB-2405001
2、项目名称: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木峪尾矿库隐患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3、最低限价:5000 万元;
4、项目概况:
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木峪尾矿库位置在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尾矿库始建于
1983 年,由于建库时间较早,目前尾矿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目标将尾矿库内所有尾
渣整体移除,综合回收、生态修复,达到闭库销号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服务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
定代表人)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
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
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
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4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2、领取地点: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领取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相关证书等要求提供的
相关证件;
③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自行承诺;
④“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套(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领取,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小写:200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收款账号:25076780523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灵宝支行
4、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5、投标保证金退还:各响应人参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开标结束后,代理公司负责
办理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6、如供应商出现恶意竞标或其他不履行竞标约定事项,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函谷大道与荆山西路交汇处天瑞大酒店十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2、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宝市豫灵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49763188
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新飞大道 98 号 8 层 811
灵宝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滨海花苑 1 号楼
联系人:建先生
电话:18839800080
电子信箱:18839800080@139.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宝市豫灵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497631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会议室(灵宝市河滨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滨海花苑 1 号楼)
联 系 人: 建先生
电 话: 18839800080
电子邮件: 34145443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