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招标公告
设备招标公告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RR16-HLJ-ZB-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联系方式:朱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哈尔滨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RR16-HLJ-ZB-03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308.57万元)
四、招标内容:
第一包: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1套、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
第二包:电脑88台、打印机4台、复印机1台、壁挂式诊断仪5台、血凝分析仪1台等 (具体采购品目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只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兼投。
五、交货使用时间(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交货。
交付(使用)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需求;
(2)投标供应商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单位如为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类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如为经销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经销协议;
(4)投标单位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5)提供2015或2016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6) 提供壁挂式诊断仪、血凝仪及电脑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渠道来源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 获取时间:从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7日,每天9:00时-11:00时,13:30时-15: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 获取方式: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及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字)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填写报名表,购买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1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150026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需求;(2)投标供应商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投标单位如为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类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如为经销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经销协议;(4)投标单位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5)提供2015或2016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原件备查;(6) 提供壁挂式诊断仪、血凝仪及电脑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渠道来源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8.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00至2016年06月27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及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字)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填写报名表,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交货使用时间(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交货。
交付(使用)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满足采购人的售后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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