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吉市庙尔沟乡和谐二村手工艺品展示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XJZK(2024)-21-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庙尔沟乡和谐二村手工艺品展示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福建援疆资金 2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庙尔
沟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1 座手工艺品展示基地,占地面积 7956.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85.84 平
方米,其中:展示区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589.2 平方米(1#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589.2 平方米),
钢结构,1 层;手工艺品展示大棚建筑面积 556.64 平方米,钢结构,1 层;展示区建筑面积 140
平方米,砖混结构,1 层;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供配电、供排水、供暖、道路、停车位、
地面硬化、围墙和大门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庙尔沟乡和谐二村手工艺品展示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市庙尔沟乡和谐二村手工艺品展示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
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证
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
或合同)。
8)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专业)注册证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4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②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
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③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④项目负责人
注册证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后递
交至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907 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A
座 907 室)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投资额:2 万元。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到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工作结束止。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进度款审核、过程签证、变
更审核、工程结算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
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
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
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806001012010143012123;行号:402885000016
开户行名称: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
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庙尔沟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庙尔沟乡人民政府
地 址:昌吉市庙尔沟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653613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尊凯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A-907 室(125 区
2 丘 42 栋)
联 系 人: 侯先生
电 话: 13199897801
电子邮件: 16284570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