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省楚雄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南
华县)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年华招字第 ZB-008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楚雄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南华县)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708.2293 万元,招标人为南
华县天子庙坡国有林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道路总长度为 40.32 千米,新建防火道路长度为 37.14 千米,改造防火道路长度
为 3.18 千米,涵洞 34 个,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具体内容详见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楚雄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南
华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楚雄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南
华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单个合同
金额在 5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森林防火应急道路施工项目业绩。注:
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标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
材料为: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相关网站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
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 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且必需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
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含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必需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
动合同及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提供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
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
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不需要提
供;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
须作出承诺);
8.2 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
8.3 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
内;
8.4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
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8.5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
人须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必需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
8.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受贿犯罪
行为记录(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8.8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
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
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8.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11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245 家企业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
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要求,涉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245 家企业涉嫌非法取得公
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关问题的函》名单里的 245 家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已分类处置
的除外)。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
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
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无论在评标
过程中、结果公示中还是合同签订阶段中,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
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
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
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
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
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
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
能进行投诉;
7.3 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
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
投诉,使用 CA 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7.4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异议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
复,对通过线下纸质方式进行异议及投诉的,按纸质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同一内容同时进行
线上异议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进行异议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
书面答复。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
“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7.5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
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
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
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
代理权限和事项;
7.6 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 份(一正二
副),且必需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7.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
内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7.8 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华县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天子庙坡国有林场
地 址:南华县沙桥镇天申堂村委会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878-7389008
电子邮件:4536923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东路建华珑曦苑西门 B-5 栋
联 系 人: 马 工
电 话: 18787897300
电子邮件: 7248607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