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模块产品招标公告

光模块产品招标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分公司”)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光模块入围产品。凡符合成都分公司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光模块生产厂商(以下简称“谈判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一、谈判活动须知

(一)谈判单位必须承诺向全域成都各级分公司提供的“光模块”能够满足成都分公司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并出具该谈判响应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谈判活动。

(二)本次谈判结束后,由成都分公司组织实施各品牌“光模块”产品的技术测试工作,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成都分公司光模块产品试用阶段。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厂商获得入围资格。

(三)成都分公司将按照该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对谈判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谈判单位综合得分排名前6的谈判单位将获得光模块产品测试资格。

(四) 本次谈判需要谈判单位提供样品(每种规格提供一个),谈判结束后成都分公司将对样品进行封存。

(五) 为确保本次谈判活动的严肃性,谈判单位须按要求缴纳3万元保证金。

二、技术要求

(一)范围

参与测试的光模块必须与本次谈判时所报产品型号一致,本次谈判技术要求规定了用于光纤通道的光收发模块的技术要求、测试方式、检验要求等。

(二) 引用标准

GB/T 2421-199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YD/T 1351-2005 粗波分复用光收发合一模块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ANSI INCITS 404-2006 信息技术光纤通道物理接口(FC-PI-2)

GR-468-CORE:2004 用于通信设备的光电器件通用可靠性保证规程

XFP MSA协议 10G XFP光模块协议规范

SFF-8431/SFF-8432 SFP+光模块协议规范

SFF-8472 SFP模块协议规范

IEEE 802.3ae 10Gb/s速率以太网标准

(三)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光调制幅度OMA:OMA=A-B

A:表示逻辑“1”为高电平(传号)时平均输出光功率;

B:表示逻辑“0”为低电平(空号)时平均输出光功率。

2. 相对强度噪声

在12dB回波损耗下,激光器相对于光调制幅度的噪声,单位dB/Hz。

3. 确定性抖动

具有非高斯概率密度函数的抖动,一般采用边界的峰值表示。

4. 中心波长:单位纳米(nm)

850nm(MM,多模,一般只能传输500M)、1310nm(SM单模,传输过程中损耗大但色散小,一般用于40KM以内的传输)、1550nm(SM单模,传输过程中损耗小但色散大,一般用于40KM以上的长距离传输)。

5. 传输速率

指每秒钟传输数据的比特数(bit),单位bps。

6. 发射光功率和接受灵敏度

发射光功率指光模块发送端光源的输出光功率,接受灵敏度指在一定速率、误码率情况下光模块的最小接收光功率。

(四) 技术要求

1. 极限工作条件

2.电磁兼容符合性

模块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应符合GB/T 17626.3-2006的试验等级2的要求,射频电磁场辐射发射应符合GB 9254-2008的B级信息技术设备要求,按YD/T 1351-2005中第9章规定条件和要求进行。

3.万兆光模块属性

4.千兆光模块属性


5. 模块通用性

模块能够通过软码写入或修改,保证在不同的信息技术设备中使用,信息技术设备包括核心路由器、汇聚交换机、EPON、BRAS等。

6. 光模块使用寿命:7×24小时不间断工作5万小时。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 标志:每个产品应具备产品型号、规格、编号、批次等识别代码等标志,符合绿色产品的模块,在包装盒和产品上应打印上标识

2. 包装:产品应具有良好的包装及防静电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包装盒上也应具有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号、防静电标识、激光防护标志等

3. 包装盒内应具有产品说明书,其内容包括:模块名称、型号、主要技术指标、极限工作条件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4. 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淋袭、烈日暴晒和猛烈撞击

5. 储存:产品一般储存在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不大于80%,且无腐蚀性气体、液体的仓库中。储存期超过一年的产品,将按照第五节所述进行技术测试。

(六) 外观

SFP+模块外形尺寸(应小于图片提供数据)(单位:mm)

(七)光模块测试眼图


1. 对于FP/DFB 激光器要求消光比>8.2dB。

2. 眼图余量>20%。

3.眼图要能够套住模板。

4. 眼图中心弧需尽量圆润,无限趋近于圆弧形。

三、商务要求

(一)谈判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二)谈判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禁入,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谈判单位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本次谈判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只接受光模块生产厂家参与谈判。

(四)报价方式

谈判单位必须按照《光模块报价表》(详见附件1)中规定的产品规格及格式进行光模块报价,所报价格包含税费、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五)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1.谈判单位必须向我公司提供至少两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即: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向我公司提供免费质保服务。

2.谈判单位必须至少满足我公司基本付款条件,即: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后付全款。

(六)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为严肃本次谈判活动及确保产品品质,谈判单位须在谈判会开始之日前3日向成都分公司以转账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并取得成都分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未获得测试资格的谈判单位,其缴纳的保证金自本项目谈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对于已获得测试资格的谈判单位,其缴纳的保证金自测试工作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会展支行

开户行账号:****************8591

3.谈判单位存在虚假技术承诺、商务承诺,或技术承诺及商务承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或不按成都分公司要求按时签订入围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谈判单位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满足谈判邀请函的其他要求。

四、报名及谈判事项

(一)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谈判单位,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 2016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前往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街333号蜀都中心2期1号楼1栋4单元10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以下资料前往我公司报名。

1.谈判单位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有利于谈判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行业其他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谈判单位在谈判会当日须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谈判单位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谈判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及有利于的其他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谈判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谈判响应承诺函》、《光模块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除外);

5.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光模块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如购买生产设备的合同、发票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光模块备品备件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8.光模块售后服务整体方案(格式自拟);

9.历史业绩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2016年供销合同复印件);

10.产品质保期及付款方式承诺函(格式自拟);

11.谈判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谈判会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点30分;

谈判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街333号蜀都中心2期1号楼1栋4单元10楼 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街333号蜀都中心2期1号楼1栋4单元10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闵捷 ***-******** ;朱平 ***-********

传 真:***-********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16年6月20日

标签: 电视 网络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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