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6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一)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加高加固永定河右堤15.5公里,加高加固隔堤93.44公里,新筑隔堤15.28公里;扩挖永定河主槽 45.5 公里;改建茨平、孟村、潘庄、池口、王玛、南石等6座分洪口门为分洪闸,新建柳园、刘赵庄、丈方河等3座退水闸;新建、改建穿堤涵闸4座,重建橡胶坝1座;重建、改建桥梁18座;新建水文监测设施。 (二)安全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永清安全区围堤及路面硬化 13.1公里,新建连通渠、排水渠9.2公里,新建穿堤排涝闸2座;翻建撤退路长 36.1公里,拆除重建撤退桥4座。 建设地点:永定河泛区上起梁各庄,下至屈家店,北以新北堤、护路堤和北运河左堤为界,南以北遥堤、增产堤和南遥堤为界,原总面积523平方公里,后因北京新机场建设,面积调整为487.7平方公里。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面积374 平方公里。涉及廊坊市的永清县、广阳区和安次区 3 个县(区)。 监理周期: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标准: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由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0 09:00至2024-05-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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