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子长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子长县人民检察自定装备配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子长县人民检察自定装备配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5-ZB/G-126 三、采购人名称:子长县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2005室 联系电话:***-********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自定设备采购 项目性质:项目资金 项目预算:96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主要产品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函; (四)投标人须具有安全防范一级和建筑智能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 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延安市泰德酒店A座621室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14:30 (二)开标时间:2015年7月12日14:30 (三)开标地点:延安市泰德酒店B座一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聪聪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