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训中心大楼附属配套工程—B标段招标公告

学校实训中心大楼附属配套工程—B标段招标公告

  一、 投标须知

1、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洪泽县技工学校实训中心大楼附属配套工程—B标段

(2)工程地点:洪泽县技工学校新校区院内,北临东八道、西临东九街

(3)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工程内容:门卫房、大门及广场铺贴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5)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2、发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小型项目发包,将在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原江苏?洪泽招投标网 http://www.hzztb.cn/)上公布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发包文件的答疑、修改、补充通知,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发包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须是2016年洪泽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入库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

(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10)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注册地在洪泽的企业须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并在交易中心备案。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签约合同价的60%;第二期,按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起,在第一个结算年度内按照洪泽县审计局的审定价付清余款,但质量保修金除外,待保修期满后予以支付。

5、发包控制价:本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为捌拾玖万壹仟元人民币

6、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前缴纳。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已按规定缴纳洪泽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库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无需再单独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设定价格评分为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 10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 去掉其中的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0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发包人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等的,以低于基准价的排名优先,都低于或高于基准价的,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0、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6 月 21日至2016年 6 月 26 日。即日起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缴纳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发包人开标前可能对发包文件做出修改,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原江苏?洪泽招投标网 http://www.hzztb.cn/)。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6 月 27 日 14:30 (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2、发包人:洪泽县技工学校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联系人: 魏 同 飞 联系电话:139*****663

2016 年 6月 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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