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林业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公示
鲁甸县林业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公示
鲁甸县林业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公示
2016-06-21
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鲁甸县林业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公示
鲁甸县林业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 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鲁甸县林业局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鲁甸县72.75万亩公益林管理。1、数据库建立。2、系统部署。3、系统培训。4、技术支持。
三、预算:11万元。
四、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2016年6月20 日,鲁甸县林业局组织和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论证组,对鲁甸县林业局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专家组论证,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形成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
1、鲁甸县林业局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由省林业厅明确云南省林业规划院为技术支撑单位。而我县1999年鲁甸县森林分类经营、2009年《新增中央财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鲁甸县实施方案》、2010年《云南省鲁甸县国家公益林实施方案编制(修编)》和2013年的《鲁甸县公益林区划落界》等均由云南省林业规划院提供技术支撑。我县公益林的矢量图、影像图,相关表册、农户信息等均由云南省林业规划院信息中心汇总保存。
2、我县现阶段正在进行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其技术支撑单位为云南省林业规划院。为使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能与《鲁甸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数据对接、兼容,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矢量图、卫星影像图、表册等能与二调对接,两个成果之间不冲突,便于今后能更好地利用该成果。
3、为保证系统能平稳衔接和方便后续运维管理,避免资源变更造成的服务断层。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推进全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天保【2013】9号、《昭通市林业局关于推进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知》昭林发【2016】65号文;《昭通市财政局 昭通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省级公益国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昭农【2015】141号文件精神:我县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支撑单位为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市财政局认定为“单一来源采购”。结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昭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昭财采〔2015〕15号)文件要求,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对于本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六、论证专家: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备注 |
蔡 春 | 昭通市林业局 | 高级工程师 | 组长 |
曹安江 | 乌蒙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高级工程师 | 成员 |
卯杨 | 鲁甸县农业局 | 高级农艺师 | 成员 |
五、公示时间:
2016年6月21日起至 2016年6月27日止。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鲁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鲁甸县林业局,联系电话:135*****99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鲁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135*****259。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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