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抽样检测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抽样检测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抽样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食品药品抽样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食品药品抽样检测项目;
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4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确定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检测机构,承担本区域2个年度的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抽检业务,抽检范围覆盖航空港区行政区所有区域。
2、项目要求:食品、药品及化妆品的检测周期约为20日历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航空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采购预算:2016年度采购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5万元,2017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以下一年度资金计划为准。
4、标段划分及具体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食品抽样检测,拟必选确定6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区域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33大类产品,206个食品细类的抽检任务。
第二标段:药品抽样检测,拟确定1家药品检测机构,承担本区域的药品抽检任务。
第三标段:化妆品抽样检测,拟确定1家化妆品检测机构,承担本区域的清洁类、护肤清洁类、护发类、美容/修饰类、芳香类等化妆品的全部或部分抽检任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2)投标人应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实验室取得CMA(或CMAF)认证,且证书合法有效。
(3)投标人须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4)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注册)的具有药品检验能力的机构,或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为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其中CMA附表中需明确标明可检测化妆品中的相关项目,且证书合法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近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非盈利单位,可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3年以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0月31日起至 2016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其他有关事项:
a、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件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b、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9: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2号楼三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座270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2016年10月28日
标签: 食品药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