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招标公告
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招标公告
伊春市中心城区城镇地籍变更调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伊春市中心城区城镇地籍变更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伊GKZB********99
2、采购单位:伊春市国土资源局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伊春市中心城区城镇地籍变更调查项目
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说明及参数要求
6、交货地点:伊春市国土资源局
7、交货期限:伊春市中心城区城镇地籍变更调查项目合同签订后180日完成
8、计划金额:700,000.00元
9、验收方式:采购人严格按照《城镇土地调查成果验收办法》自行组织验收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11、质量要求: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中心城区城镇地籍变更调查,并移交全部成果
12、后服务承诺:采购方如遇到技术问题,投标人需48小时内解决,提供1年免费数据维护
13、履约保证: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中心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1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法律规定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测绘乙级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须参加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提供相关证明)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22日至2016年 6 月2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报名公司公章)到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6 年7月12日下午14:00至14:30时,现场递交
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7月12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此项目公告附件请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cggzy.gov.cn/login/index.aspx(导航栏“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上查询、下载,由于公告转载造成的信息丢失或错误,以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伊春市伊春区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 王帅 联 系 人: 张闯
电 话:****-******* 电 话: ****-*******
附:项目说明
参数要求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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