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直升机飞行轨迹系统租赁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直升机飞行轨迹系统租赁服务的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公安部警航办《警用航空飞行安全工作规定》要求,为严密监视航空器飞行状态,及时发现和报知航空器偏离航路、航线、改变飞行高度和超出飞行空域的情况。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购买直升机飞行轨迹系统租赁服务(属目录内B1106项“租赁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直升机飞行轨迹系统租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一)飞行监控系统软件。飞行器监控云服务(含独立飞行数据记录服务器;飞行实时监控;飞行轨迹回放;飞行器管理;飞行线路/区域管理;飞行气象情报;飞行卫星语音通讯)。
(二)飞行监视设备硬件。机载定位终端(双模双通道飞行器监控终端);机载通讯模块(北斗卫星通讯模块、基地4G通讯模块)。
(三)咨询、维修及快递服务。(含地图升级/人工配置;人工咨询/后天系统人工设置)。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4.9万元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直升机飞行轨迹系统的硬件、软件使用权或租赁权,具有直升机飞行轨迹系统运维调试的相关资质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定期开展巡检排查,保障各类设备系统正常运行。
七、购买方式
采购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各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金额未达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