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原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开原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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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开原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5-21 至 2024-05-27
撰写单位: 辽宁永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尹超
(2024年开原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开原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开原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2024年开原市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抽检涵盖28个食品大类、225个食品细类,抽检任务92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353批次,监督抽检574批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的50%,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并在平台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原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2楼(开原大街313号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文件线上递交,纸制文件现场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和二次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注:开标现场需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U盘)1份(需密封并加盖公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份(加盖公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 开原市文化路10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后八里村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辽宁永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光华支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 024-********

标签: 食品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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