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河北省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3〕1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对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切实搞好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省财政厅通知要求,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各项目都进行了详细部署,自评效果显著。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向各市县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组织、督促各项目县抓紧时间开展自评工作。要求各项目县系统整理绩效完成信息,确认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和实现程度,逐项评定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自评最终得分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并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二是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为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2月份,组织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所在县(市、区)对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工作中按照收集绩效信息、计算自评得分、填写绩效自评表、自评情况总结的自评程序,要求各项目县全面收集、分析绩效完成信息,对本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总结,客观反映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确保评价质量。三是乡村振兴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今年2月,按照绩效省财政厅有关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织有关县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省级资金15.222亿元,以三个项目落实到168个县(区)。具体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金5.3896亿元,涉及44个项目县;农村厕所改造补助项目资金5.7164亿元,涉及168个县;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奖补项目资金4.116亿元,涉及153个县。

2.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2022年共创建了15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安排资金2.7亿元,每个示范区1000—2000万元,重点支持示范区内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建筑风貌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全域打造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3.乡村振兴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节水示范区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专项资金*****万元,2021年底已经全部下达有关市县。在地下水超采区,水浇地改为旱地,开展旱作雨养种植,统一关停机井,利用旱作技术和雨水发展生产,减少地下水开采,共计补助29.37万亩,全部在冀中南部邢台市宁晋、巨鹿、新河、广宗等县实施,市县结合实际确定补助标准,省级每亩补助340.4元左右,不足部分由市县配套补齐,资金补助到农户,补助农户因旱作雨养而减少的种植收益,亩均节水190立方米。

(二)资金下达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1年12月,省财政厅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各项目县;2022年3月25日,省人居办印发《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冀农居办〔2022〕8号);2022年7月4日,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28号),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出方向和支持标准,确定了各项目县年度任务目标以及任务清单,要求对照任务清单抓好项目实施、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资金监管,确保2022年度任务如期完成。同时按要求设定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2.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按照《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省级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示范区)专项资金2.7亿元,安排到15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省级专项资金已足额到位,撬动投资47.5亿元,各示范区已达到资金撬动比例,所在县级政府正在抓紧制定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方案,待经过省级备案后,可使用省级专项资金进行奖补。

3.乡村振兴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是任务指标、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旱作雨养项目任务面积29.37万亩,已全部落实到田间地块,正在按要求实施,预计节约农业用水0.56亿立方米以上。二是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情况。省级乡村振兴节水示范区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项目资金*****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县。

(三)项目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用实用好项目资金。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和加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2022年7月22日,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河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2〕16号),明确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方式,明确了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各自的职责。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以项目月报为抓手,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落实“四色”管理法,根据项目进展以及资金拨付程度,采取友情提示、督导、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强项目监管。三是加大整改力度。针对各级审计部门发现的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紧盯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成效。

2.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省级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示范区)专项资金坚持“把有限资金用好,小钱撬动大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奖补撬动作用。省级专项资金已足额到位,撬动投资已达到资金撬动比例,待项目所在县级政府制定的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方案报省备案,项目实施完成后,可进行奖补,完成资金支出。

3.乡村振兴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旱作雨养、高效节水灌溉等农业节水项目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旱作雨养种植的农户或经营主体。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村庄生态宜居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满意度明显增强,幸福感不断提升。截至2022年底,支持168个县(市、区)进行厕所改造,新建农村户厕62.0924万座,改造建设卫生公厕1.07万座。支持44个县(市、区)实现年内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和建设“三园”、公共绿地、公共停车场等项目显著提升。支持2021年评选认定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所属的153个县(市、区),接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2.各项绩效指标值全部完成。截至2023年2月底,365个项目(每个专项的1个项目县为1个项目)中,289个项目工程已完工,占比80.6%。省级投资15.222亿元,已支付9.1644亿元,占比60.2%。一是农村厕所改造补助项目。涉及168个县(市、区),151个县已完工,78个县已完成省级资金支付;省级投资5.7164亿元,已支付3.718亿元,占比65.0%。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涉及44个县(市、区),26个县已完工,11个县已完成省级资金支付;省级投资5.3896亿元,已支付3.1613亿元,占比58.7%。三是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奖补项目。涉及153个县(市、区),112个县已完工,61个县已完成省级资金支付;省级投资4.116亿元,已支付2.2851亿元,占比55.0%。户厕、公厕的建设,改变了农户如厕习惯,公厕的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村庄整洁、宜居,有效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92%受益村民表示满意。各项绩效指标均高质量完成,自评得分96.5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

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示范区)省级专项资金2.7亿元,截止到2月底,撬动投资47.5亿元,各示范区已达到资金撬动比例,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临西县、邯郸市肥乡区、邱县等示范区创建单位提交的资金奖补方案经过省级备案后,专项资金已支付2510万元,占比9.3%,其他示范区所在县级政府正在抓紧制定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方案,待省级备案后,可使用省级专项资金进行奖补。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完成率为90%,已完成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道路硬化、亮化、村容村貌整治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省级专项资金任务清单项目,覆盖350个行政村,约56.02万人口、8925.63平方千米。各示范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发展活力有效激发,基本完成了绩效总目标,自评得分98分,总体评价结论为优。

(三)乡村振兴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在冀中南部地下水超采区邢台市宁晋等县统一关停机井,开展旱作雨养种植,实施旱作雨养面积29.37万亩,利用旱作技术和雨水发展生产,种植谷子、高粱等抗旱耐旱作物。目前,相关市县2022年度旱作雨养任务已全部落实到田间地块,任务完成率100%。目前专项资金已支出75.64万元,支出进度为0.76%。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旱作雨养是适水种植、以水定种、以水定产的重要措施,是优化种植结构的具体体现。冀中南部地区利用旱作技术和雨水发展生产,种植谷子、高粱等抗旱耐旱作物,旱作种植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亩均减少农业用水190立方米,减少地下水开采0.56亿立方米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广播和省、市、县农业信息网站以及明白纸等,对有关节水技术进行宣传培训,提升了农民等经营主体对农业节水的认识,调动了农民节约农业用水的积极性。通过调研,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认可程度较高,满意度达到了预期指标。绩效自评得分91.1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一)美丽乡村项目。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认为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

(二)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的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在经济效益指标上,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完善配套,增加了农村固定资产的积累,进一步巩固了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在社会效益指标上,农村卫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农民生活品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对提升村庄形象和村庄品味,提高农村人民文化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群众满意度较高,提高了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此次绩效自评工作较好的体现了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今后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提供了有效参考,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旱作雨养项目。旱作雨养主要通过开展旱作种植节约农业用水,因此,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主要为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面积和节水量。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本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准确,绩效指标较为全面、合理,且易于评价,便于开展项目管理与考核。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由于有的项目是跨年度实施项目、有的项目受季节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个别项目存在着建设进展慢、资金拨付不及时、个别县政策公开不及时等现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组织推动落实。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指导各地提升工作摆位,压实县级党委、政府示范区创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级党政负责同志和县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包制,统筹谋划示范区区域布局、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支持政策,每个重点项目明确包联市县领导,靠前指挥、定期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示范区创建有力有序推进。

2.加强日常监管。针对个别项目进展慢、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以项目月报为抓手,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四色”管理法,对落后项目实行周报制度;定期调度,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县限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督促有关市县按乡村振兴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要求完成任务,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指导有关市县对任务落实、资金使用、技术路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推进机制等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制定完善后续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巩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节水成效。

3.强化资金保障。针对有的县农村人居整治提升资金不足问题,坚持多元投入,指导各地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创新投融资模式,规范有序吸引金融资金。一是督促市县两级财政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特别是农村改厕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给予重点支持;二是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三是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4.发挥奖补撬动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示范区多元机制,优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精准高效发挥杠杆撬动作用,激励大抓项目建设。根据完成投资及建设进展情况,核准奖补资金,重点围绕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水平、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连点成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平安乡村、深入推进改革集成创新等重点任务,统筹使用。

5.做好政策公开。针对个别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政策公开不及时的现象,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财政支农政策和制定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申报信息、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受益对象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6.提升项目带动水平。指导乡村振兴示范区围绕生产、生活、生态建设,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推动示范区创建。建立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重点项目库,优化完善项目管理方式,精准量化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按月调度、季度小结,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三)结果应用

根据此次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一是责成有关项目单位查找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改进措施,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二是对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的项目,建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适当调减资金规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资金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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