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1 | 人员要求:3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1、对学校提出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为学校草拟日常法律事务文书,并对学校制订、签署的日常文书(例如合同、书函、规章制度等)从法律角度进行审阅; 3、为学校提供和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具体案例供参考; 4、为学校遇到的各类经济、民事、刑事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5、为学校与内部员工发生的人事纠纷、劳动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进行调解工作; 6、接受具体案件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活动(按市场价优惠收取律师代理费); 7、根据学校要求或法律顾问提议,为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8、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 1 | 4,000 | 项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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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中心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河源市源城区东埔中心小学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63918
(三)预算金额:4,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控制单控制单
价价
(元)(元)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1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1、对学校提出的法
律问题,随时提供法
律咨询意见; 2、为
学校草拟日常法律事
务文书,并对学校制
订、签署的日常文书
(例如合同、书函、
规章制度等)从法律
角度进行审阅; 3、
为学校提供和解释相
关法律法规,提供具
体案例供参考; 4、
为学校遇到的各类经
济、民事、刑事纠纷
提供法律意见,开展
纠纷调解工作; 5、
为学校与内部员工发
生的人事纠纷、劳动
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
进行调解工作; 6、
接受具体案件代理,
参加诉讼、非诉讼、
仲裁等活动(按市场
价优惠收取律师代理
费); 7、根据学校
要求或法律顾问提
议,为学校教职员
工、学生进行法制教
育和法制培训。
8、接受甲方委托,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1
4,000 项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5月2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对学校提出的法律问题,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为学校草拟日常法律事务文书,并对学校制订、签署的日常
文书(例如合同、书函、规章制度等)从法律角度进行审阅; 3、为学校提供和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具体案例供参考; 4、为学
校遇到的各类经济、民事、刑事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5、为学校与内部员工发生的人事纠纷、劳动纠纷提供法律
咨询和进行调解工作; 6、接受具体案件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活动(按市场价优惠收取律师代理费); 7、根据学校要
求或法律顾问提议,为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 8、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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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潘小梅 13829382855
采购单位:河源市源城区东埔中心小学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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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